民法典的制定是我国民法学界几代人的热切期盼。佟柔先生、谢怀栻先生等老一辈民法学家曾为中国民法典的问世奔走呼吁一生,但是他们都没有能够见到中国民法典的颁行。值得欣喜的是,我国zui高立法机关已经将民法典的制定提上了议事日程,使这一代民法学者们不仅能够见证民法典的问世,还能有幸参与其中,奉献自己的才智。
在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关键阶段,全面梳理民法典立法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既有利于减少理论争议,凝聚立法共识,也可以为我国的民法典立法提供重要的理论参考,助推我国民法典编纂进程。
本书紧扣我国民法典立法,全面梳理了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各项重大疑难问题,通过总结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本书突出特点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展开论述。书中既有关于我国民法典编排体例的探讨,也有针对民法总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等民法典各编具体制度、规则设计的分析与论证,全面展示了我国民法典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编纂工作极具参考价值。
◎民法经典著作,修订重装上阵
◎本书首版获第yi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奖
第二版序言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和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它与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息息相关。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也已经颁行《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的民事法律,这些法律基本涵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方面,但我国法律体系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快推进民法典的制定步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指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中国的重要步骤,为民法典的编纂送来了“东风”,必将有力推进我国民法典的编纂进程。“布政优优,百禄是遒”,颁行一部面向21世纪的科学的民法典,将是我国法律文化达到一定水平的体现,更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部先进的、体系完整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法典,不仅能够真正从制度上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将为我国在21世纪的经济腾飞、文化昌明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颁行民法典是几代民法学人的不懈追求。古人云:“君子之为学也,将以成身而备天下国家之用也。”作为一名民法学人,应以研究中国法治建设中的现实问题为使命,以为中国当代法治建设问题建言献策为己任,借此追求法治梦和民法梦。我国《宪法》通过对“依法治国”方略的确认,书写下我们的法治梦,描绘出中国法治的宏伟蓝图。而每一个民法学人的民法梦就是期待中国民法典的面世。
这些年来,围绕民法典的制定工作,笔者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民法典的编排体系以及民法典各编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探索,在相关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论文,也曾经撰写了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并组织国内外专家召开了多次民法典学术研讨会。近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笔者本人组织民法学会同仁编写了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人格权法草案建议稿,并提交给立法机关参考,目前正在组织合同法草案建议稿等的整理工作。笔者结合这些年关于民法典编纂的思考,对原版书稿进行了修订,全面梳理了民法典编纂过程中重大疑难问题,希望能够对民法典的编纂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期盼中国民法典早日问世!期待中国法治梦早日实现!
2016年9月5日于明德楼
王利明,湖北仙桃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务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十一届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曾获“第yi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等荣誉称号。代表作品有:《民法总则研究》,《民法典体系研究》,《人格权法研究》,《物权法研究》(上、下卷),《合同法研究》(第1~4卷),《侵权责任法研究》(上、下卷),《法学方法论》,《民商法研究》(1~10卷)等,论著曾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第一编民法典概览
第一章民法典的意义和价值
第一节我国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
第二节民法典的时代精神
第三节民法典的时代特征
第四节全面深化改革与民法典编纂
第二章我国民法典体系构建
第一节构建民法典体系的必要性
第二节构建我国民法典体系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第三节构建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的具体问题
第二编民法总则
第三章民法典总则的重大疑难问题
第一节制定民法总则的必要性
第二节以《民法通则》为基础推进民法总则的制定
第三节以民商合一体例构建民法总则
第四节按照私法基本法的定位来设计民法总则
第五节民法总则应全面确认和保障私权体系
第四章民事习惯与民法渊源
第一节民法总则应当确认习惯是重要的民法渊源
第二节民法总则应当规定习惯成为渊源的条件
第三节民法总则应当明确习惯法与基本原则的关系
第四节民法总则应当明确习惯法与法律规则的适用顺序
第五章民法典总则编中的法律行为制度
第一节法律行为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如何界定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三节民法典法律行为制度的具体构建
第三编人格权法
第六章人格权制度在未来我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第一节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的重要发展趋势
第二节人格权独立成编是丰富与完善民法典体系的需要
第三节民法总则不宜全面规定人格权制度
第四节侵权责任法不能取代独立的人格权编
第五节人格权独立成编是人格权自身发展的需要
第六节人格权的新发展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影响
第四编物权法
第七章物权法与民法典的制定
第一节物权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
第二节物权法的制定与民法典编纂
第三节物权法的中国元素及其对民法典编纂的影响
第四节经济全球化与物权法的国际化
第八章我国物权法的体系与基本内容
第一节物权法与财产法体系的选择
第二节物权法体系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影响
第三节物权法定原则及其缓和
第九章物权变动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物权变动模式探讨
第二节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第三节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第四节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的认定
第五节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第十章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变迁与不足
第二节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界定
第三节集体所有背景下成员权制度的完善
第十一章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的完善
第二节确认房屋居住权制度
第三节确认房屋典权制度
第四节规定农村土地经营权
第十二章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第一节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我国物权法中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第五编债与合同法
第十三章民法典应设置债法总则编
第一节民法典应设置债法总则编
第二节债法总则与合同法总则的关系
第三节债法总则和合同法总则内容的分工与协调
第十四章合同法的体系及其完善
第一节合同法的体系构建
第二节合同法体系的构成
第三节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发展
第四节当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合同法的影响
第十五章合同法总则的完善
第一节完善合同订立规则
第二节完善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完善合同形式制度
第四节完善利益第三人合同制度
第五节完善合同无效制度
第六节协调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间的关系
第七节确认情事变更制度
第八节区分合同变更与合同更新
第九节完善合同解除制度
第十节完善约定违约损害赔偿制度
第十一节明确混合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
第十六章合同法分则体系的完善
第一节增加有名合同的类型
第二节确认预约合同及其效力
第三节买卖合同相关规则的完善
第四节合同法分则相关规则的完善
第六编侵权责任法
第十七章侵权责任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
第一节侵权责任法的独立成编
第二节明确侵权责任法的功能定位
第三节侵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四节民法典应继受我国侵权责任立法的中国元素
第十八章侵权责任法总则体系的完善
第一节协调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区分侵害权利和侵害利益的责任构成要件
第三节构建事故损害综合救济制度
第四节完善共同侵权制度
第五节完善过失相抵制度
第六节增设损益相抵规则
第十九章侵权责任法分则体系的完善
第一节独立的侵权责任法分则体系是我国侵权立法中的重大创举
第二节侵权责任法关于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化的特色
第三节侵权责任法分则体系中类型化规定的完善
第四节民法典的编纂与侵权责任法分则中具体制度的完善
第七编继承法
第二十章继承法体系的完善
第一节继承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
第二节继承法的体系建构
第三节我国继承法体系的完善
第二版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