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更既是一位职业律师,又是一位热爱文学、且多年来对当代人文生态及其存在的问题一直保持着深切关注的思想者。《一位律师对经院教授们的挑战》汇聚了他在这方面的成果,主要篇章记载了网络刚刚普及时发生于一家论坛上的一场论战,就社会科学领域里自由、民主、宪政、法治诸概念进行正面的、直接的、回合论战式的交锋。
作者陈更眼光敏锐,视野开阔,善于于要害处立论;无论在学理、逻辑还是修辞风格上,都可谓既有胆识又有持守,更难能可贵的是其坚持独立思考、判断所显示出的勃勃生机。
陈更,原名陈守中,河南南阳赤眉人,1951年生,北京律师,网名赤眉陈更。近年来活跃于“博客中国”“1510部落”“雅典学园”等网站,发表时政评论、诗歌、散文、小说1000余万字。主要著作有诗集《惊鸟》、杂文集《一位律师对经院教授们的挑战》、小说集《新聊斋故事》、文言小说集《聊斋新志》、办案札记《古沙奇案法律随笔》等。
第一编 文字梁山
反对美国填太平洋,反对连战纳妾
杨佳弑警是悲剧还是喜剧?
一箭双雕的错误
给梁教授指个错
捂着半边嘴巴说话的政治演讲者
文不对题——什么事情使吴先生如此为难呢?
说“文不对题”之后再说“前言不搭后语”
法律调整的是社会关系,不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
小论梁教授对人权和法律的无节制的否定
罗尔斯的差别立场与梁教授差别立场之对照
对梁老师《小小声明》的回应——还是批评
梁教授《我的政治立场声明》阅读札记
跪地式民主,跪地式法治!
我为叶挺感到惭愧
“本博客已禁止评论功能”
幸亏梁先生做了教授没做警察
对一位叫嚣要杀人的精神病人怎么办?
从肉体上消灭右派的理论根据
此时此刻,我不知说些什么
从容祭
毛泽东同志痛批新月
毛泽东痛批新月之二:外国人的屁都是香的
新月不走了!
新月的魔术
读新月的《亲历“‘雅典’大革命”》
实证与统计:新梁共同法则!
宦者必读:自我约束论
对新月思考的哲学评价
新月先生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辩论规则:“算是”是“是”还是“不是”?(外二)
再评新月:骄傲的背叛
对新月的旁敲侧击
对新月《随笔:纳粹》的语言点评
如何运用常识及如何对待理论
审雨堂一:一个从古墓中爬出来的鬼魅!
文化研究不是放个大屁,寻个乐子!
一点可喜的进步
“审雨堂”考
和审雨堂一先生《书怀》(兼译)
Protagoras教授和梁教授在动物权问题上正相反对的立论
理论、学术的目的:忆通遭罚归于娱乐新闻?
知识分子在公共表达上应持何态度?
一个提倡冷漠的人为什么自己不冷漠
张教授又发臊气熏天大作——三十七个字
致腊梅乡先生
从《中国重回世界第一大战略举隅》看李毅先生学识水平
也说“学术吵架”很有意义
关于汉语语言与中国文化、国民性格关系的对话
“法律伪学问”:文法之争抑文义之争?
骁勇将军的败劣之阵:衡岳先生的反法治文章
吴教授的实例教学(一):法治与政治
吴教授的实例教学(二):应该如何做学问?
世事洞明非学问
二克争骨
我们血液中的太监因子
近事答问
我的文章不够清真
我处在一种无定见的状态
汉语词典强奸刑法法典
我的卑贱我的狂歌和我的忧虑
学术是分阵线的
马基雅维利式犬儒主义的中国文化探源及当代表现(一)
马基雅维利式犬儒主义的中国文化探源及当代表现(二)
马基雅维利式犬儒主义的中国文化探源及当代表现(三)
从著名经济学者的理论困境看“东风压倒西风”
“中性政府”,一个毫无价值的虚假概念
季先生——中国文化的肚皮
钱先生、“恩师”、磕头与其他
再谈罗京之死:面对疾病,需要哲学
余谜精猜:他未捐款
生态文明外衣下的犬儒化教授
文怀沙年龄争议的最新进展及发展趋势
文怀沙、朱某海:年龄造假一条龙?
从倪萍获“脊梁奖”看中华文化现实病痈之深
何以疗伤,我的中国?
第二编 艺术博思
祖母——清明节前写谁?
可敬的小城故人
我的姑姑——楼
葛金与我的“聊斋”岁月
重庆印象——中华民族的“哭墙”在哪儿?
宋祖英的庙堂之音
刀郎的江湖豪歌
再评刀郎
对顾随先生苏词批评的批评之一
对顾随先生苏词批评的批评之二
国家的对外牙齿
说名“令计划”
泰国王权下的“文化大革命”
评沃伦斯坦《我们生活在后美国时代》
从加沙战争看现代战争的特点
《一位律师对经院教授们的挑战》:
那位博友和其他一些博友对我的回答表示吃惊,认为我本是“挺杨派”中的比较理智和清醒的人,今日说这话真是无语了。他们谴责我简直不是一个法律人。我再回应道:
“法治天下,思想中国”。我是从“思想”的角度说事的,不是从法律的角度说事的。不少法律人往往有种倾向,认识问题相对机械和直接,缺乏思想的延伸。从法律的角度,这样说(六警是强者的代表,却被弱者歼命,故是喜剧)可能不妥;从思想的角度这样说,大致不差,从文学、艺术的角度说,恐怕更是这样。
我又说:
我们现在进行的是思想探讨,不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我这样说,应当把我轰出去。但在思想论坛上,有人如你一般狭隘地认识问题,是不是也不受欢迎呢?
当时我们双方所争论的问题,的确涉及法律人的思维特点问题,并涉及对社会事件的法律性解释、思想性解释,以至于审美认识层次的解释问题。
我们说,盗者、抢者、杀人者应当服刑或枪毙,这是法律层次的认识(将责任归之于罪犯);
我们说,一切犯罪行为都是社会疾病的表现,这是思想层次的认识(将责任归之于社会的病灶);
我们说,武松杀人却不用偿命,挺令人愉快的——这是审美层次上的认识(只讲感情,不讲责任)。
如果能够接受以上这三种说法,我想,我当时对那些博友的回答基本没错。杨佳弑警,却被不适当地称为英雄,这的确应从社会疾病的角度看问题:它反映的是警民关系问题、政群关系问题、社会和谐的程度问题。
再用美学观点认识一下: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苏格拉底、袁崇焕事件中,都是恶的力量将崇高、正义等人类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所以观者感到悲伤。人们对喜剧的定义是:喜剧是对一个可笑的、有缺点的、有相当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借以引起快感与笑来宣泄这些情感”。这个定义指出“笑”是喜剧的基本特征,这一认识被广泛认可。六警被杀,却没有引起人们的同情,相反把同情寄予本来错误的杨佳一方。从美学层次上分析,结论是极其可怕的。“‘笑’是喜剧的基本特征”,群众在“笑”什么?“笑”所表达的是他们内心的愉悦——他们愉悦什么呢?六警被杀却又被“笑”的内在“缺点”和“可笑之处”又是什么呢?除蚂蚁扳倒了大象这一点比较符合喜剧的常识之外,这个喜剧更庞大的基本构成究竟是什么呢?真的值得深思!
六警被杀却又被“笑”,其内在“缺点”和“可笑之处”不在他们个人。联系到六位警察冒着生命危险常年累月的艰苦付出,对于他们和他们的家庭是绝对应当报以深切同情的。在这一意义上,他们的被“笑”,却又掩藏着一个深长的悲剧。从这个意义上,我才同意那些博友们关于六警与苏格拉底、袁崇焕一样,同是一出悲剧的观点。也只有在这一意义上!但问题偏偏是,如此深长的悲剧意义,却被舆论大哗式的在群众中引发的喜剧式效果所掩——对更加本质的问题的探讨,决不是在法庭上所可以完成的。我的关于喜剧的观点,只不过一个小小提醒罢了,博友何必大大地惊诧!
法律人,是社会工作者;要真正履行好社会工作的职责,他同时还应是一个思想者;如果要做内涵丰富的思想者,那还得掌握一点美学知识。就我所知,欧美甚至台湾的许多法律人做到或接近做到了这一点。中国大陆众多的法律人,在思想论坛上听了有关悲喜剧的议论,却如在法庭辩论中听到了恶性杀人却不该偿命的话,惊诧万分,这表现了思想的差距。我们应当急起直追!
再评刀郎
刀郎音乐产生于中国西部,并曾经一度风靡大陆中国,直至现在仍在中国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刀郎歌声对大陆中国人生命的打动是其他音乐——来自港台的、西方的、苍凉非洲、贫困印度乃至其他一切地域的——所无可比拟、无可替代、无法逾越的。
历史的中国的歌声,也不具这种作用。过时的中国苦难天空下所曾经颤动过、飘翔过的歌声无法在现实的中国人心中激发出如此谐洽的和声,产生如此的共鸣和震动。
刀郎音乐的本质是什么?是灾难激励下的精神昂扬,是苦难漫过大地、大地开放的灿烂之花,苦涩而优美,清澈而醇厚,激越却无半点浮飘,雷电斫劈的峭壁与浪涛的合唱,狂飙摧折的古树与风雨的共鸣,幸福天霄与苦难大地同张共震的天籁之音——是上苍对伤痛中国人心的甜美、苍凉却又无限力量的馈赠!
香港音乐、台湾音乐,在刀郎音乐面前成了富门公子哥儿们,弹指走过长街,美女背后追风,霓虹侧畔唱晚,虽力尽夸事张扬,唯雄风沉落、阳健稍逊了!
大陆高台上的庙堂之音,那些在“山蓝蓝、水清清”中颂赞高堂闲居式幸福生活的,弹拨着袒卧东床般柔情蜜意的,夸耀着历史中的炎焰张天的,在刀郎的歌声面前,或成为庸庸小者,或成为无知莽夫,一概大失颜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