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法律顾问制度只有30多年的历史,企业的自主探索与创新、国外法律制度的借鉴、法务管理层的新理念等,都有很多可取之处,但比较凌乱和分散,亟需系统化的整理和理论化的思索。
目前,市场上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书籍很少,而专门针对国企法务的书则更少。且市面上的相关书籍,多是针对具体的法律业务操作,本书从制度层面和企业管理角度入手,更具战略性,这是笔者撰写此书的初衷,亦是此书的特色之一。本书将国企法律顾问基本职能划分为三类:服务、管理和监督。全书围绕此主线展开了系统论述,亦引出了笔者的一些其他新观点。
本书对国企高管、法律部负责人及法务和有志于从事国企法务工作的在校法学专业大学生均有参考价。
李志勇,1979年出生,湖南郴州人,高级工程师,拥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与法律职业资。2002年本科毕业于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JM),获硕士学位。
拥有10余年的涉外法务工作经验和6年的国企法务管理经验,擅长领域为:涉外合同谈判、国际工程法律实务、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研究等。
参编著作曾获2014年“第24届全国石油石化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优秀著作(行业部级)三等奖”。
第四章国企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所有制度的实施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最后都归结于人的因素,法务也不例外。在中国国有企业法务管理水平整体偏低的大环境下,人的因素会显得更为重要,或者可以这么说,现在国有企业急需一批冲锋陷阵、开疆拓土的法律先驱,进行一场“革命式”运动,以打造中国特色的国企法务模式。所谓“先驱”者,不仅要具有能力、知识,更要有战略意识、创新意识和坚韧的意志。
在对中国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展开论述之前,我们不妨也先看看具有悠久法治传统和历史的美国法律顾问队伍是何等“霸气”。
美国没有设立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其企业的法律顾问通常是由律师来担任。美国律师要么受聘于企业做法律顾问,要么受聘于律所做社会律师,两个选择对美国律师而言,只是职业不同而已,但都属于律师职业群体。取得了美国州律师资格后,企业并不一定聘其为法律顾问,其一般会先到律所或国家机构(法院、检察院、司法部或政府执法机关)工作,取得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工作有了业绩,社会上有了声誉,企业才会慕名而高薪聘其为本企业的法律顾问或其自愿到企业从事专职法律顾问。所以,美国企业的法律顾问通常来源于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的公职律师,并且都是诉讼、商业合同、公司业务、知识产权、政府监管等方面的法律专家,很多法律顾问都同时具有项目管理、财务、税务、企业管理、金融、证券监管等方面的专业背景。当然,也有未取得律师资格的企业法律顾问,但主要限于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行业,一般其本身是该行业的技术或管理专家,而后又有机会接受了法学教育者。与此同时,美国公司有充足的经费保障法律顾问的履职、知识更新和培训等,以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法律问题和不断调整变化的市场监管环境,如,NCCI公司全年法律经费支出占公司总预算的1.75%,Sempra Energy电力公司每年法律业务支出约占公司年销售收入的0.5%。不仅如此,如之前章节所述,美国的企业法律顾问与业务人员联系紧密,法律部与业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协作机制与信息分享机制,这使得企业法律顾问在解决专业法律问题方面如虎添翼。
第一节国企法律顾问核心素质能力
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素质或能力的企业法律顾问?很多时候,我们的国企领导不是不知道法律工作的重要性,甚至也不是不知道法律人员提前介入项目或全面参与经营管理能产生重大效益,而是一旦需要法律支持或保障时,却发现公司法律部并没有合适的人。
我们先谈一谈专业要求。
如果仅仅就专业要求而言,时任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负责人邵敬扬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我需要的是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外语的人才。”顺着邵敬扬的这句话,下文一一谈谈我们国企法律人才的核心素质能力。
第一,懂法律。
企业的法律顾问首先是“法律人”,懂法律是专业方面首要的基本要求。然而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我们更强调“一专多能”。首先,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应具备基本的法律功底,包括系统的法学基本理论、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法律运用技巧、法律分析能力与法律意识等,这主要来源于法学的科班教育。什么法律都要懂一点,因为企业运营中遇到什么法律问题都是可能的。其次,还得有专长,这是专业化分工在法务领域的必然要求,比如知识产权专家、并购重组法律专家、劳动合同法专家等。要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家”,离不开科班教育打下的基础,但更多靠的是后天的实践。最后,要特别熟悉国有资产、国企治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惯例。
第二,懂管理。
国资委特别强调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定位,多次提出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是管理?简单来说,就是调用资源,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及控制等手段,实现目标的过程和能力。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管理人员,这是其区别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传统法律职业人的标志,也是法律毕业生或社会律师转行成为一名优秀法律顾问的难点所在。
企业法律顾问要懂管理,一方面,要对企业的经营体系、管理内容、管理流程等有着较为透彻的了解;另一方面,对于其负责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顾问团队,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比如,中国移动就要求,作为电信运营企业法律人员,不仅要对国内电信政策法规、通信业务规程和国际电信惯例进行研究,还要加强国外电信监管、经济管理、营销学、财务管理等法律边缘学科的学习与研究。
如果说懂法律就是“埋头干活”,那么懂管理可以总结成“能组织、会协调、带队伍、擅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具有法学和企业管理诸方面的复合知识和经验背景,这已成为业界共识。遗憾的是,目前我国高校和法学院的专业设置中还没有法律和企业管理相结合的综合性本科专业。
第三,懂业务。
前文已经多次说过,法务与业务要紧密结合才能从商业的角度提供创造性的法律解决方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而非逻辑”,这句法律谚语在企业法律顾问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而实践本身必然是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的。
懂业务,更多的是懂业务流程,懂业务基础知识,懂行业惯例做法,而不是说要让企业法律顾问越俎代庖,直接成为专业技术人员或市场开发人员。企业法律顾问要懂业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法律顾问如果只懂法律而不懂业务,就会在跨部门协调和沟通的时候遇到很大的障碍和困难,也无法拉近彼此的距离,难以得到业务部门的支持与理解,得不到必需的信息,法务工作目标必然难以实现。
第四,懂财务(包括税务)。
我们已经有财务部门了,还需要法律顾问去学财务吗?有必要单独强调财务知识的重要性吗?有!这几乎是每个企业法律顾问做了多年法务工作后得出的共同结论。
首先,无论是国企、民企或外企,企业存续的核心目标依然是盈利,财务制度成为企业的核心制度,其他制度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是服务或适应于公司财务制度的。其次,近年来国有企业的国际工程承包、海外投资与海外并购重组业务发展迅速,实践中发现财务与法务的关联度越来越高,两者往往交叉在一起,需要思维互换、协同作战。企业法律顾问要懂得基本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税务知识、金融知识,了解发票、现金流、融资、政府优惠贷款、信用保险、国际支付与结算、成本—利润、财务风险等基础知识,才可能在进行商业模式策划、合同签约架构设计、合同条款评审、税务筹划以及合同风险评估时找到介入点。最后,在法务实践中,选取哪个法律主体来签约、如何设计资金流向、如何规避高额税种、为贷款提供何种有效可执行的担保、选择何种国际结算工具等,都会与整个合同架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分析直接关联,如果仅仅依靠财务部门的奥援,企业法律顾问自身完全不明就里,工作就难以有效开展。
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开始越来越多地被期望也拥有商业头脑,法律人的意识里不仅有“风险”两个字,抑或还应当时刻牢记“利润、效益和现金流”,同时还应将两者联系起来。
第五,懂外语。
涉外型法律人才缺乏几乎是所有法律职业群体的通病,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如此,冲在经济第一线并经常与跨国企业合作或竞争的国企法律顾问更是如此。
近年来,随着 “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国际化战略是大多数国企的核心战略之一,不少中央企业的发展目标也定位于“国际一流企业”。正如笔者一直强调的,国企法律顾问既是风险防控力量和监管力量,也更是企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力量,在涉外业务中地位重要,所以,法律顾问全面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和外语谈判能力就显得尤为突出。懂外语,更要借助外语这门工具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制度,掌握国外谈判对手的法律思维和逻辑,这都不是翻译能够轻易做得到的。
除了专业能力,优秀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则是比较重要的两项职业能力。尤其是良好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在企业法务一线工作中,团队作战、外协作战、跨部门作战、上传下达的沟通与协调等早已成为大多数国企法律顾问的工作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