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方高中毕业,回到了王家庄。沉重得近乎残酷的农活给了他个下马威,青春期特有的骚动并没有因为身体的疲惫而消减,在收获的季节,端方找到了他的爱情,地主的女儿三丫成了他生命中的那个女人……轰轰烈烈的爱情之火很快被形形色色的闲言碎语浇灭了。三丫选择了死亡,被爱情抛弃的端方变成了一头真正意义上的独狼。知青出身的大队女支书吴蔓玲是一个几乎已没有性别意识的政治动物,但是端方身上独特的男人气息,却激发起了她内心蛰伏已久的女性情愫,她不可抑制地爱上了端方,此时的端方早已对爱情心如死灰,他只想利用吴蔓玲的权力达到参军从而离开王家庄的目的……
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毕飞宇长篇代表作。
《平原》是离我最近的一本书,它就是从我的现实人生里生长出来的,是我的胳膊,在Z顶端,分出了五个岔。
——毕飞宇
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著名作家。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曾获鲁迅文学奖,台湾《中国时报》开卷好书文学奖,法国《世界报》文学奖,第四届英仕曼亚洲文学奖,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等。
第一章
麦子黄了,大地再也不像大地了,它得到了鼓舞,精气神一下子提升上来了。在田垄与田垄之间,在村落与村落之间,在风车与风车、槐树与槐树之间,绵延不断的麦田与六月的阳光交相辉映,到处洋溢的都是刺眼的金光。太阳在天上,但六月的麦田更像太阳,密密匝匝的麦芒宛如千丝万缕的阳光。阳光普照,大地一片灿烂,壮丽而又辉煌。这是苏北的大地,没有高的山,深的水,它平平整整,一望无际,同时也就一览无余。麦田里没有风,有的只是一阵又一阵的热浪。热浪有些香,这厚实的、宽阔的芬芳是泥土的召唤,该开镰了。是的,麦子黄了,该开镰了。
庄稼人望着金色的大地,张开嘴,眯起眼睛,喜在心头。再怎么说,麦子黄了也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场景。经过漫长的同时又是青黄不接的守候之后,庄稼人闻到了新麦的香味,心里头自然会长出麦芒来。别看麦子们长在地里,它们终究要变成苋子、馒头、疙瘩或面条,放在家家户户的饭桌上,变成庄稼人的一日三餐,变成庄稼人的婚丧嫁娶,一句话,变成庄稼人的日子。是日子就不光是喜上心头,还一定有与之相匹配的苦头。说起苦,人们时常会想起一句老话: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其实这句话不是庄稼人说的,想一想就不像。说这句话的一定是城里人,少说也是镇子里的人。他们吃饱了肚子,站在柜台旁边或剃头店的屋檐下面,少不了说一两句牙疼的话。牙疼的话说白了也就是瞎话。和庄稼人的割麦子、插秧比较起来,撑船算什么,打铁算什么,磨豆腐又算得了什么?麦子香在地里,可终究是在地里。它们不可能像跳蚤那样,一蹦多高,碰巧又落到你们家的饭桌上。你得把它们割下来。你得经过你的手,一棵一棵地把浩浩荡荡的麦子割下来。庄稼人一手薅住麦子,一手拿着镰刀,他们的动作从右往左,一把,一把,又一把。等你把这个动作重复了十几遍,你才能向前挪动一小步。人们常用一步一个脚印来夸奖一个人的踏实,对于割麦子的庄稼人来说,跨出去一步不知道要留下多少个脚印。这其实不要紧,庄稼人有的是耐心。但是,光有耐心没有用,最要紧的,是你必须弯下你的腰。这一来就要了命了,用不了一个上午,你的腰就直不起来了。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当你抬起头来,沿着麦田的平面向远方眺望的时候,无边的金色跳荡在你的面前,灼热的阳光燃烧在你的面前,它们在召唤,它们还是无底的深渊。这哪里是劳作,这简直就是受刑。一受就是十多天。但是,这个刑你不能不受,你自己心甘情愿。你不情愿你的日子就过不下去。庄稼人只能眯着眼睛,张大了嘴巴,用胳膊支撑着膝盖,吃力地直起腰来,喘上几口气,再弯下腰去。你不能歇。你一天都不能歇,一个早晨的懒觉都不能睡。每天凌晨四点,甚至是三点,你就得咬咬牙,拾掇起散了架的身子骨,回到麦田,把昨天的刑具再捡起来,套回到自己的身上。并不是庄稼人贱,不知道体恤自己,不知道爱惜自己,不是的。庄稼人的日子其实早就被老天爷控制住了,这个老天爷就是“天时”。圣人孟老夫子都知道这个。他在几千年前就坐着一辆破牛车,四处宣讲“不误农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农时”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太阳和土地的关系,它们有时候离得远,有时候靠得近。到了近的时候,你就不能耽搁。你耽搁不起,太阳可不等你。麦收的季节你要是耽搁下来了,你就耽误了插秧。耽搁了插秧,你的日子就只剩下一半了,过不下去的。所以,庄稼人偷懒了可不叫偷懒,而叫“不识时务”,很重的一句话了,说白了就是不会过日子。都说庄稼人勤快,谁勤快?谁他妈的想勤快?谁他妈的愿意勤快?都是叫老天爷逼的。说到底,庄稼人的日子都被“天时”掐好了生辰八字。天时就是你的命,天时就是你的运。为了抢得“天时”,收好了麦子,庄稼人一口气都不能歇,马上就要插秧。插秧就更苦了。你的腰必须弯得更深。你的身子骨必须遭更大的罪。差不多就是上老虎凳了。所以说,一旦田里的麦子黄了,庄稼人望着浩瀚无边的金色,心里头其实复杂得很。喜归喜,到底也还有怕。这种怕深入骨髓,同时又无处躲藏。你只能梗着脖子,迎头而上。当然,谁也没有把它挂在嘴唇上。庄稼人说不出“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那样漂亮的话来。说了也是白说。老虎凳在那儿,你必须自己走过去,争先恐后地骑上它。
不怕的人有没有?有,那就是一些后生。所谓愣头青,所谓初生的牛犊。端方就是其中的一个。端方是利用忙假的假期回到王家庄的,其实还是一个高中生,眼见得就要毕业了。端方在中堡镇念了两年的高中,并没有在书本上花太多的力气,而是把更多的时光耗在了石锁和石担子上。端方话不多,看上去不太活络,却在中堡镇结交了一些镇上的朋友,都是舞拳弄棒的内手。端方跟在他们的后头,其实是冲着那些石锁和石担子去的。虽说身子单薄,没什么肉,但端方天生就有一副开阔的骨头架子,关键是嘴泼,牙口壮,一顿饭能咽下七八个大馒头。高中两年,端方换了一个人,个子蹿上来不说,块头也大了一号,敦敦实实的,是个魁梧稳健的大男将了,随便一站就虎虎生风。端方带着他一身的好肉和一身的好力气回到了王家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床被褥、一只木箱子和两把镰刀。端方是知道的,忙假一完,一眨眼就是毕业考试。考过试,掖好毕业证书,他就是王家庄的社员,一个正式的壮劳力了。
端方在镇子上拼了命地练身体有端方的理由。端方和父亲的关系一直不对,有时候还动到手脚。端方得把力气和体格先预备着,说不定哪一天就用得上。端方的父亲不是亲的,是他的继父。端方是作为“油瓶”随他的母亲“拖”到王家庄的。那一年他刚刚十四岁。由于发育得晚,端方又瘦又蔫,基本上还是个秧子。在此之前他不仅不是王家庄的人,甚至都不是兴化县的人。他被他的母亲寄养在大丰县,白驹镇,东潭村,他外婆的家里。那其实也不是端方的家。他的家应该在白驹镇的西潭村,他生父的尸骨至今还沉睡在西潭村的泥土下面。端方寄养在外婆的家里,嘴上说是被外婆养着,真正养他的还是小舅舅。但是小舅舅成家了,小舅妈过门了,嘴上没说什么,端方到底碍着人家的手脚。母亲沈翠珍赶了一天的路,从王家庄来到了东潭村,领着端方四处磕头。先是给活人磕,磕完了再给死人磕。端方木头木脑的,从东潭村一直磕到西潭村,再从东潭村一直磕到兴化县的王家庄。端方一到王家庄就有爹了,姓王,王存粮。沈翠珍把端方领到王存粮的面前,叫他跪下,叫他喊爹。端方喊不出,跪在地上,不开口,不起来。最后还是王存粮的大女儿红粉把端方从地上拽起来了。红粉刚刚从地里回来,放下锄头,解开头上的红格子方巾,对端方说:“这是我弟弟吧,起来,起来吧。”端方第一次在王家庄开口喊人既不是喊爹,也不是喊妈,而是喊了红粉“姐姐”。母亲沈翠珍听在耳朵里,心里头涌上了无边的失望。
继父王存粮其实是个不坏的男人,对沈翠珍好,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坏毛病。就是有一样,嗓子大,出手快。最要命的是,他管不住自己的手。王存粮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顶他的嘴,你要是顶嘴了,他的巴掌就跟你的回音似的,立即反弹过来了。有一次王存粮的巴掌终于掴到沈翠珍的脸上,端方正在厨房里烧火。他听到了天井里脆亮的耳光,他同时还听到了母亲的失声尖叫。端方走出来,绕着道逼近了他的继父,突然扑上去,一口咬住了王存粮的手腕。甲鱼一样,怎么甩都脱不开手。王存粮拽着端方,在天井里头四处找牛鞭。端方瞅准了机会,松开嘴,跑回了厨房。他从锅堂里抽出烧火钳,红彤彤的,几近透明。端方提着通红的烧火钳,对着继父的屁股就要戳。翠珍高叫了一声“端方”,声嘶力竭。端方立住了脚。翠珍指着天井里的井口,大声说:“儿,你要再上去一步,你妈就下去!”端方拿着烧火钳,就那么喘着气,定定地望着他的继父。王存粮直起身子,把流血的伤口送到嘴边,舔了两口,出去了。沈翠珍看见端方对着烧火钳吐了一口唾沫。烧火钳“”了一声,唾沫没了,只在烧火钳上留下一个白色的斑点。翠珍走到端方的跟前,想抽他,鼻子却突然一阵酸。她看到了儿子的这份心了。端方到底不是她带大的,这么多年不在身边,多少有些生分,当妈妈的总归亏欠了他。这是心里的疙瘩,成了病。现在看起来亲骨肉就是亲骨肉,就算打断了骨头,到底连着筋。孩子大了,得了这孩子的济了。翠珍望着她的大儿子,泪水在眼眶里打漂,突然就是一声号啕。翠珍一把夺过端方手里的烧火钳,冲儿子说:“你拉屎把胆子拉掉了哇?啊?!”
端方终于在王家庄有了自己的家了。可这个家很特别,有相当复杂的错综。一个姐姐,红粉,是继父原先的女儿。两个弟弟,大弟弟端正,随母亲的改嫁“拖”过来的“小油瓶”;小弟弟网子,翠珍嫁过来之后和王存粮生的。比较下来,端方的处境有点四面不靠,是长江里的一泡尿,有他并不多,没他也不少。不过刚进了家门不久,端方就看出一个不好的苗头来了,那就是母亲有她的忌讳,怕红粉。红粉利落,和她死去的娘一样,说话脆,办事脆,做任何事情都有去无回,当然也就有头无尾,一把下去,三下五除二,扯着藤又拽着瓜。红粉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她的性子叫人拿不准,没有一个恒定的分寸。好起来什么都好,甚至有点过分,但坏得突然。一旦坏起来,具有无可比拟的爆发性,具有大面积的杀伤力。只要她的疯劲上来了,什么都碍她的手脚,连板凳的四条腿都不能放过。看准了这一条,母亲的忌讳实际上也就成了端方的忌讳,端方尽可能不招惹她。端方其实并不惧怕红粉,但是,为了母亲,端方还是让着,咽得下去。好在红粉对待端方还算不错,她的冤家是沈翠珍,又不是端方,犯不着了。在人多的地方,红粉反过来还会念着端方的好。她就是要让别人听听,她红粉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和沈翠珍处不来,完全是那个当后妈的不是东西。
端方来到王家庄什么都没有学会,却学会了一样,那就是不说话。给端方的嘴巴贴上封条的不是别人,恰恰是端方的母亲。只要家里发生了什么意外,沈翠珍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给端方递眼色:少说话,不关你的事。沈翠珍这样做有沈翠珍的理由,端方没爹没娘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安稳下来,不能再让他委屈。少说话总是好的。端方就不说。但是端方不说话的意思却和母亲的不一样,端方还是为了母亲好。母亲和红粉不对劲,这是明摆着的。哪一个做女儿的能和后妈贴心贴肺呢?端方要是太向着自己的亲妈,红粉的那一头肯定就不好交代。和红粉处不好,到头来受夹板气的只能是自己的母亲。可是,端方不说话并没有讨到什么好。王存粮就非常不喜欢端方的这一点。天地良心,王存粮这个后爹做得不错了,明里、暗里都没有什么偏心。可你这个小东西怎么就那么不知好歹,一天到晚阴着一张脸,什么话都不说,冲着谁来的呢?王存粮恨就恨他这一点,你小东西偏着自己的母亲,咬人,提着烧火钳子冲过来,没事。你小子有种,有血性。可你不能三棍子、六棍子、九棍子都打不出一个闷屁来,就好像他这个当后爹的不是人,怎么虐待了你这个孩子了。这是哪里说的呢。别的远了,不说它。就说前年,上高中这件事,王存粮真是耗尽了心思,就算是亲爹也不一定做得比他好。依照王存粮的意思,端方究竟不是他亲生的,当初不让他读初中,脸面上说不过去。现在初中都念下来了,算是对得住他了,就是他的死鬼老子站在王存粮的跟前,他王存粮也抬得起头来。红粉七岁就死了娘,只念到初小,也就是小学的三年级,这么多年着实是不容易,出嫁也就是近两年的事了。能给红粉置多少陪嫁,先不说,喜酒总要给她办几桌,这样也算是给女儿一个交代,给她死去的亲娘一个体面。端正还在念书,网子也还在念书,端方再念高中,光靠自己和翠珍的四只手,无论如何是供不起了。但是翠珍在这个问题上死了心眼,一定要让端方上。她把“敌敌畏”放在马桶的盖子上,只要王存粮不松口,她的嘴就要对着瓶口仰脖子。她做得出。这个女人哪里都好,屋里屋外都没什么可以挑剔,就是有一样,喜欢把事情往绝路上做,动不动就会把事情弄到死活上去。就好像她生得比刘胡兰还要伟大,死得比刘胡兰更加光荣,真是犯不着。王存粮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自己差不多赔进去半条命。娶了第二个,居然是一个喜欢寻死觅活的祖宗,你说怎么弄。不能死第二个,不能。可钱呢?王存粮只能黑下脸来抽网子的屁股。网子是他的亲儿子,他打得。王存粮把他拉过来,使劲地抽,下手特别的重。他就是要用这种古怪的方式做给沈翠珍看。但是王存粮忽视了一点,网子是他王存粮的种,可同时也是她沈翠珍的肉,沈翠珍把网子抢过来,搂在怀里,拿起剪刀就要戳自己的喉咙。要不是王存粮眼睛快、手快,翠珍已经下土了。存粮心一软,答应了,让端方读高中。嘴上说不出,心底里对这个做补房的女人还是畏惧。那就依了她吧。王存粮好事做到底,亲自把端方送到了镇上。不过王存粮把话留给了端方,他在中堡中学的操场上对端方说:“你就在这儿天天喝西北风,我看你两年以后能拉出什么来。”端方什么也没有说,不声不响地从继父的手上接过网兜,转身走了。王存粮望着端方尖削的背影,心里实在有些古怪,很累,很背气,又委屈又冤枉,只能在肚子里骂一声:“个狗日的。”也不知道到底是骂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