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欲望与时间
一
为了逃避这个名叫丁马列的女人,我在很久以前就从都城逃到了遥远的蝙蝠城。但在公元1999年12月31日下午,我还是收到了那个已变得风姿卓然的女人的来信。
谁都知道那天是个什么日子又一个千年的最后一天已到了日落西山的时候。
我一直以为,没有人知道我在这个地方。但丁马列这封让人恐惧的来信让我知道我的行踪还是暴露了。
当冰一样的太阳终于融进了寒冷的夜色里,我走出蜗居的房间,穿过鞭炮炸响的街道,好像穿过一个巨大的硝烟弥漫的战场,来到了胜利大街的一座天桥上。我虽然很是沮丧,但这毕竟是千禧之日,总是应该庆贺的,我便买了一瓶廉价的草原大曲,一边喝着,一边看着满天绽放的烟花。我的心情突然变好了,好像马上到来的新的时间真与现在的时间不一样了。我自然希望它充满神奇,让过去的事情在新的时间里不再发生;我自然希望时间能改变一切。
人类都在为此祈祷。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祈祷日。
蝙蝠城的人们早早地从各自的房间里涌到了寒冷的大街上,心里充满神圣而崇高的愿望,把这无边无际的时间的这个瞬间变成了暂时忘掉过去的一个节日。
我想,人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不得不承认,时间是一种让人哀伤的物质,它无比强大,永难战胜。
这个名叫丁马列的女人是我高中一年级的语文老师,也是我诗歌的启蒙老师。但她与我关系非凡。我十五岁时曾与她发生过一段恋情按当时的说法,也可叫不正当男女关系,我们彼此都有了作风问题。这件对我人生来说十分重大的事情我一直想忘掉,但她却以各种方式希望我铭记在心。她关心我、爱我、向我表示忏悔,不断地提起那件往事,都是为了使我陷入过去痛苦的泥沼之中。我离开了都城再离开瞑城来到蝙蝠城之后,以为以前的一切都摆脱了,就像现在摆脱多灾多难的二十世纪一样。我希望这一切能遗留在这个千年里,像一件沾满尘埃和锈迹的文物。
我藏身四年的蝙蝠城是一座人口不足百万的城市,偏僻而遥远,周围有绿洲和草原,它与我原先流浪过的城市中间隔着无边的荒原和戈壁。没有想到,她的信在今天准时寄来了。我不知道这个神通广大的疯狂女人是怎么知道我的地址的。站在天桥上,我打开了这封情深意长的情书
我的小爱人:
我在从纽约到都城的航班上给你写这封信,飞机像一只银光闪闪的大鸟,在浩瀚的太平洋的碧波上飞行,而我的心早已回到了你的身边。
亲爱的小爱人,你离开瞑城已经四年了,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多想你,可你个狠心的小冤家,连个音讯也不给我。你不知道,这四年来,我为了寻找你的下落,费尽了多少周折。我一次次从美国回来,都是为了寻找你。虽然找你很难,但我相信,我肯定能找到你。无论你到了什么地方,即使你化作了灰,埋在了地下,我也能找到你。我知道你一定会收到这封信。
我相信你不会忘记十多年前那个夜晚的那个美好瞬间。你给我的一切,一点一滴,我的每一根毛发、每一个毛孔、每一个细胞都深深地铭记着。你给我的第一次任何人都只有一个第一次呀叫我怎能忘怀!你当时虽然醉着酒,但我相信你的感觉一定和我一样美好,一定是,绝对是!你给我的一切,我都珍藏于心,我已珍藏这么多年了,我会一直珍藏着。
我的年龄不大,才四十来岁,凡是见了我的人都认为我才二十来岁呢。我自己也觉得自己越活越年轻了。虽然我结过几次婚,但我随时都准备投入你的怀抱。我现在有很多钱,完全可以让我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你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写你的诗了。这是我早就有过的想法。我早就不看诗,更不用说写诗了,但我害怕你浪费自己的才华。我相信你一定能写出伟大而不朽的诗歌,相信你不会放弃自己崇高的理想!
我认识不少诗人,与所有诗歌报刊的编辑都熟悉,自从我不再教书而为官,再下海经商并很快先富起来以后,我每年都要向每家诗歌报刊赞助一笔经费,这一是因为我当年热爱过诗歌,并因为热爱诗歌而获得了你、获得了自己宝贵的爱,所以我要以这种方式来感谢诗神缪斯;二是我要为你的成名创造条件,网络关系,使你的诗作一写出来,就能发表,就能产生反响。你如果愿意,我保证你一夜之间就能红遍诗坛!
但我的良苦用心你一点也不理解,有时甚至把好心当作了驴肝肺,以致说出不会让我看到你一个字说只要我还在人世就不会拿出一个字去发表这样绝情的话。你不知道我有多么伤心,我一想起你这句话就会伤心欲绝。你个小弟弟小冤家你可是世界上最最绝情的人了!但无论怎样,我对你的爱即使海枯石烂也不会改变!
写到这里,我的泪水又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眼泪打湿了一张张信纸,我实在没法写下去了。可我心中还有海水一样多的话没有向你说,不说给你,我就会被淹死。所以,我不得不化悲痛为力量,擦干眼泪,向你倾诉。
是的,那天晚上我买好了酒,请你到我的宿舍去。请你时,你不知道我下了多大的决心。因为我是个老师呀。但你到我的宿舍来了。因为我平时在班上严厉得很,所以你拘束得要命,你和其他学生一样怕我。我跟你谈诗,我为你朗诵我的诗作,然后我们为诗歌干杯,三杯酒没有喝完,你就醉得趴在了桌子上,然后你把你圣洁的爱献给了我……
啊,就为那圣洁的爱情,我一直在歌唱生活的美好!请你相信我吧,为了它,我还会歌唱下去!即使我死了,到了阴间,我依然会歌唱!
你在那个鬼蝙蝠城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你在屠宰厂当了一名屠夫,你这个诗人真伟大呀,竟成了一名屠夫!你在那里住的是偏僻之极的一个紧挨着垃圾场的别人废弃的土坯房。冬天连暖气都没有,你还得去买煤烧火取暖。你在那里认识的那个女人,与你鬼混了七个月后就与你拜拜了。你有时憋得受不了啦,还去找野鸡,像牲口配种一样解决性饥渴。与你分手的那个女人其实就是一只鸡,可你把她爱得像宝贝似地。你真会作贱自己。你为什么不回到我的身边来呢?我温暖的怀抱一直是向你敞开着的呀!它一直在等着把你融化!
啊!快回来吧,快回来,我心爱的小爱人,你快回来吧!
你不要试图逃避我的爱,你逃避不掉,你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我都能把你找出来,就像我在这么远的地方在美国纽约能在蝙蝠城找到你一样。
我不能再写了,剩下的话我还是留在你回到我的怀抱之后再跟你说吧!
但愿你会听到我为你给我的那个美好瞬间而歌唱的声音!真的,你应该为它写一首长诗,只要你写出来了,我就会为你找最好的刊物发表,找最好的出版社出版,请全国最有名的评论家在都城为你开作品研讨会,为你在全国搞巡回诗歌朗诵会,用二十种语言同时向全球译介你的作品。
你应该像我一样,每时每刻都为美好的生活歌唱!这是你一个诗人的义务和责任,你必须记住!
最后,有一件万分不幸的事情要告诉你,但你知道这个消息后,一定不要过于伤心。那就是荷死了。她的尸体摆在离你们原来住的古宅不远的路边上,她是被人强暴后杀死的,一丝不挂,满身伤痕,下身糊满了鲜血。案子还没有侦破,但人们都在传闻她是因为你离开她后她与不少男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引起男人们相互吃醋而把她杀死的。怕你不相信,特寄上她惨死后被弃尸街头的玉照五张,一张全身的,一张面部的,一张下身的,另两张是分别从左右两侧照的。这就是你曾经与她共同生活过的女人!我想,天底下没有比她更恶心、更罪有应得的了。她背着你作出了那些丢人现眼的丑事,她四年的时间都熬不住,都要去找野男人,怎么能与我对你的爱相比呀!所以,普天之下,最爱你的人只有我!只有我!!只有我!!!
我也许会因为爱,到蝙蝠城来看你。
一千次地吻你!
一千次地拥抱你!
爱死你的:小玛丽
199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