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DBJ41/T188-2017)》为河南城市铁路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监测控制网;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监测项目控制值、预警及消警;车站施工监测;区间施工监测等。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DBJ41/T188-2017)》由黄河水利出版社出版。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基本规定
3.1基本要求
3.2工程影响分区及监测范围
3.3工程监测等级划分
4监测控制网
4.1一般规定
4.2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
4.3竖向位移监测控制网
4.4基准点稳定性检验
5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5.1一般规定
5.2水平位移监测
5.3竖向位移监测
5.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5.5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
5.6倾斜监测
5.7裂缝监测
5.8净空收敛监测
5.9孔隙水压力监测
5.10地下水位监测
5.11岩土压力监测
5.12锚杆拉力监测
5.13结构应力监测
5.14挠度监测
5.15轨道静态几何形位监测
5.16基坑隆起(回弹)监测
6监测项目控制值、预警及消警
6.1一般规定
6.2工程主体及周围岩土体监测项目控制值
6.3周边环境监测项目控制值
6.4预警
6.5消警
7车站施工监测
7.1一般规定
7.2监测项目
7.3监测点布设技术及要求
7.4现场安全巡查
7.5监测频率及巡查频率
8区间施工监测
8.1一般规定
8.2监测项目
8.3盾构法监测点布设技术及要求
8.4矿山法监测点布设技术及要求
8.5高架及路基段线路工程监测点布设技术及要求
8.6现场安全巡查
8.7监测频率及巡查频率
9周边环境监测
9.1一般规定
9.2监测项目
9.3建(构)筑物监测点布设
9.4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
9.5地下管线
9.6桥梁
9.7既有轨道交通
9.8既有铁路
9.9既有公路隧道
9.10现场安全巡查
10运营前结构稳定性监测
10.1一般规定
10.2运营前结构稳定性监测要求
11运营期结构稳定性监测
11.1一般规定
11.2全线结构变形监测
11.3保护区内建设活动影响监测
11.4自动化监测
12监测成果及信息反馈
12.1一般规定
12.2监测成果
附录A现场巡查报表
附录B监测方案审批流程
附录C监测日报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规定
3.1基本要求
3.2工程影响分区及监测范围
3.3工程监测等级划分
4监测控制网
4.1一般规定
4.2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
4.3竖向位移监测控制网
4.4基准点稳定性检验
5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5.1一般规定
5.2水平位移监测
5.3竖向位移监测
5.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5.5土体分层竖向位移临测
5.6倾斜监测
5.7裂缝监测
5.8净空收敛监测
5.9孔隙水压力监测
5.10地下水位监测
5.11岩土压力监测
5.12锚杆拉力监测
5.13结构应力监测
5.16基坑隆起(回弹)监测
……
6监测项目控制值、预警及消警
7车站施工监测
8区间施工监测
9周边环境监测
10运营前结构稳定性监测
11运营期结构稳定性监测
12监测成果及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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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工程需要,需进行中柱结构应力监测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中柱进行监测,监测数量不应少于中柱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3根,每柱宜布设4个监测点,并在同一水平面内均匀布设。
8.4.6矿山法初期支护结构应力、二次衬砌应力、围岩压力、支护间接触应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初期支护结构应力、二次衬砌应力、围岩压力及支护间接触应力监测应布设监测横断面。
2监测横断面及监测点的布设应选择在地质条件复杂、应力变化较大或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宣布设1~2个主测横断面。
3监测横断面应与拱顶沉降、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处于同一位置。
4监测点宜布设在拱顶、拱脚、墙中、墙脚、仰拱中部等部位,每一监测断面可布设5~11个监测点。
5当拆除竖向初期支护结构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布设相应的监测点。
8.4.7联络通道拱顶沉降、净空收敛监测应设置监测横断面,断面间距宜为5~10m,监测点布设在拱顶和两侧拱脚处。
8.4.8隧道结构工后监测沉降监测点布设宜沿隧道走向每隔30~60m,水平位移、收敛监测点布设间距宜为60~120m。
8.4.9周边地表沉降监测点及监测断面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周边地表沉降监测点应沿隧道或分部开挖导洞的轴线和车站中线上方地表布设,监测等级为一级、二级时,监测点间距宜为5~10m,监测等级为三级时,监测点间距宜为10~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