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原理/教育部经济管理类核心课程教材》名家荟萃:参与编写的包括全国十几所“985”院校、“211”重点院校及著名财经类院校的院长、教授、博导及知名学者,学术造诣深厚,既有好的教学科研经验,又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保险学原理/教育部经济管理类核心课程教材》教辅配套齐全:教材采用全新立体化模式,教学配套实用、精美。“一主三副”(一本主教材、一本配套习题集、一套教学课件、一批网络资源)的创新设计将学习途径全方位覆盖,不仅方便教师教学,而且更能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近代保险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而来的。从16世纪中期至19世纪初,海上保险著作不断问世,主要研究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问题,从而形成了“海上保险”这门学科,并成为海商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英国对海上保险的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17~18世纪,欧洲一些国家的数学家开始运用概率论和统计学来研究生命表,这为现代人寿保险奠定了数理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门以生命表和利息理论为中心内容的人寿保险精算学科。19世纪,保险业务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进入20世纪后,新的险种不断出现,保险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保险学的研究和保险教育得到许多国家重视。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保险业不够发达,保险理论和学术研究开展得不够,保险教育也比较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只有个别院校讲授保险学。1946年秋,上海财经大学的前身——国立上海商学院,建立了中国高等院校第一个保险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保险教育主要是学习苏联的经验,翻译了《苏联国家保险》。1958~1978年,国内保险业务被取消,直到1979年恢复以后,保险学的理论研究才空前活跃起来,保险教育也得到高度重视。目前,全国已有近百所院校招收保险学专业学生,不少院校还招收研究生,并且陆续出版了一些保险学教材,但从我国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来看,这还远远不够。
保险学与其他经济学科相比较,有其独特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多属性。多属性是指保险学所研究的内容既有社会科学方面的,也有自然科学方面的,它是一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互交叉的综合管理科学。
(2)广泛性。广泛性是指保险学所研究的内容涉及面非常广泛。因为保险的对象具有广泛性,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各行各业都需要保险。保险工作人员要与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打交道,还要配合各部门搞好防灾防损工作。此外,保险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具有融通资金的职能;保险与国家财政和金融的关系也十分密切。因此,保险工作人员要具有广泛的知识,保险机构需要各种专业人才。
(3)法律性。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都以民法和合同法为依据,涉外的保险业务还与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和海商法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保险学中包含了不少法律内容。
(4)实践性。保险学主要是一门应用学科,其中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实务,要通过实践才能熟悉和掌握。因此,国内外保险教育都非常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讲课,学生在学习期间也要多次去保险公司实习。
保险学研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组成部分:
(1)保险基础理论。保险基础理论包括风险和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发展的历史、保险基金理论、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保险的种类、保险合同等。
(2)保险数学和统计。保险数学和统计又称精算科学,主要研究如何收集和整理各种灾害和事故的统计资料,并根据这些数据计算各种保险的费率和准备金。从事这项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国际上被称为精算师,他们是接受过高等数学训练的保险数学家。
(3)保险经营和管理。保险经营和管理包括风险管理、保险组织、保险品种设计、保险展业、承保、费率厘定、理赔、保险会计和财务、投资、信息管理等。
(4)保险分论。保险分论主要论述各种保险的具体合同条款和实务,主要课程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责任保险、社会保险、再保险。
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保险教育分得很细,偏重职业教育,并设有多种保险和精算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例如,精算学是一门单独的专业,它还可分为寿险精算和非寿险精算。学生分别攻读海上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精算学和保险法律。保险公司的有些经营管理工作也由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担任,如保险数据处理、保险财务、损失管理。为了适应保险专业和其他专业保险教育的需要,本书内容共分为三大部分,即保险基础理论、保险分论和保险经营,对保险学原理做了比较系统的论述。对于保险专业学生,这是一门保险学的入门课程;对于其他专业学生,可以对保险学有一个总括了解。教学时,可根据专业特点有所侧重。
本书自1997年7月初版以来,曾多次再版,颇受广大读者欢迎。鉴于我国保险市场和保险业务在近二十年里发生了重大变化,《保险学原理》原版的部分内容已显得陈旧和过时,编者在保持原书体系结构和篇幅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做了多次局部修订,删除了一些不适时的内容,增补了一些新内容。鉴于在2014年我国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6年8月31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5年保险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并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而采取了多项重大举措,保险业务获得迅速发展且保费收入规模名列世界第三位,在《财富》(中文版)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500强榜单中共有7家中资保险公司上榜,编者近期又做了一次修订,删除了一些陈旧内容,增添了一些新内容,并更新和增补了一些险种和数据。
本书在编写和修订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多本保险学著作,并尽可能汲取国内保险理论研究的新成果。此外,编者还有选择地借用了国外保险学教科书中的部分内容。由于编者水平有限,错误和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望读者批评指正,以便今后再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