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北京十年(学会篇)》系列“学会篇”,是李大钊故居研究室根据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编写整理的。对李大钊在北京十年中发起和组织学会的资料进行讲述,目的是让读者能够更具体、更深入、更全面地了解李大钊。
李大钊曾经是多个学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李大钊所发起和组织的学会,应该区分为属于社会团体的社团组织和不属于社会团体的社团组织两类,属于社会团体组织的学会是社会团体中的一种类型。而不属于社会团体组织的——经由北京大学批准成立并未进行社会登记的,尽管其具有着社会团体的多种属性,则只应称之为学会。
今年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早期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同志英勇牺牲90周年,《李大钊北京十年(学会篇)》是为了学习李大钊的革命精神和信仰,一心为党、一心为人民、一心为共产主义的初心,他一生以“铁肩担道义”为座右铭,并且用全部言行,最后献出生命来实现自己的箴言。
当代读者对李大钊生平事迹的了解,大多是从李大钊传记著作和思想研究著作及其他历史资料获知的,这些文章中引述原始资料时由于各种原因对于李大钊以创建学会进而宣传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介绍内容不多,只是提出了李大钊参与的学会或刊物名称,或者三言两语一笔带过。随着年代的久远,李大钊当年如何生活在群众之中,怎样成为多个学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在他周围都团结了哪些学者进步人士和青年人,共同确定所创办学会的宗旨,编辑出版着富有时代精神的刊物,给当时社会发展以重大的影响、至今成为鲜活的历史教材,这些宝贵的文献资料,只有加以整理和汇集,才能使得读者和专业研究人士减少寻找相关历史资料的费时费力,更重要的是对李大钊生平事迹的诉说会出现简略和缺失。所以,《李大钊北京十年》在出版了《交往篇》、《事件篇》、《思想篇》、《教学篇》之后,很有必要编辑出版《学会篇》,原因是李大钊曾经是多个学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
社团是社会团体的简称。社会团体是政府、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第三种组织类型,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以及民办的非营利机构。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结合而组成,为实现共同意愿,按照其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通常也称之为社团,在法律关系层面上因为不需进行社会登记,则不应称为社会团体,但在习惯上仍称之社团。
据此,李大钊所发起和组织的学会,应该区分为属于社会团体的社团组织和不属于社会团体的社团组织两类,属于社会团体组织的学会是社会团体中的一种类型。而不属于社会团体组织的——经由北京大学批准成立并未进行社会登记的,尽管其具有着社会团体的多种属性,则只应称之为学会。
今年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早期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同志英勇牺牲90周年,我们纪念李大钊、研究李大钊,编辑出版与李大钊有关的《学会篇》一书,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学习李大钊的革命精神和信仰,一心为党、一心为人民、一心为共产主义的初心,他一生以“铁肩担道义”为座右铭,并且用全部言行,最后献出生命来实现自己的箴言。当前正值开展作风建设和加强党性修养,此时提倡学习李大钊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行,中国将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
刘维薇
二零一七年十月
李大钊是多个学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
李大钊与北洋法政学会
李大钊与神州学会
李大钊与中国经济财政学会
李大钊与北京大学哲学研究会
李大钊与少年中国学会
李大钊与马克思学说研究会
李大钊与《国民》杂志社
李大钊与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
李大钊与新潮社
李大钊与曙光社
李大钊与北京图书馆协会
李大钊与社会主义研究会
李大钊与北京大学新知书社
李大钊与非宗教运动大同盟
李大钊与太平洋问题研究会
李大钊与北京大学经济学会
李大钊与北京学生读书会
附录一:李大钊与报刊
附录二:李大钊在北京留下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