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罗东(Lutong),开荒前是长尾猴老巢,就像附近的猪芭(Krokop),开荒前是野猪窝寨。
上个世纪五〇年代韩战爆发,胡椒价格飙涨,母亲在老家西南方栽了一座胡椒园。六〇年代椒价暴跌后,椒园荒草丛生,回到垦荒时期的山芭模样。中学时期用一支大镰刀在椒园里除草,惊见一片芒草丛和灌木丛中,攀缘着十多株葱绿的猪笼草捕虫瓶,大小恰似西方人爱啃的热狗。椒园荒废后,季候风和鸟类带来了树籽,红毛丹、杨桃树、番石榴、桃金娘、山猪枷,四处孳长。那几株猪笼草,可能已在椒园蔓延了十多年。
猪笼草(pitcher plants),热带肉食植物,俗称“猴杯”(monkey cups),正式名称“忘忧草”(Nepenthes)。
捕虫瓶里的汁液,清凉可口,猴子爱喝,故称猴杯。红毛猩猩喝时,为了不搅散瓶底的虫骸,斯文秀气,好似英国淑女细啜浸泡着柠檬片的红茶。
荷马史诗《奥德赛》中,海伦以一种叫作 nepethe 的药物酿酒,疗愈伙伴对亡魂的哀念。
希腊神话中,大地和丰饶女神狄蜜特的女儿柏瑟芬被冥神掳走后,狄蜜特痛不欲生,庄稼萎靡,旱涝肆虐,狄蜜特以 nepethe 酿药,减轻思念女儿的悲恸。
希腊语中,nepethe 是“忘忧”。一种说法是,nepethe 就是鸦片或苦艾。
迷失热带丛林的西方探险家,恍恍惚惚、生不如死时,据说喝下猪笼草瓶子里的汁液,可以忘却精神和肉体的苦痛,幸运者重获新生,不幸者快乐赴死。
在贫瘠的、酸性的、缺氮的、寸草不生的荒地中,猪笼草总是第一批滋长的植物。猪笼草需要氮素制造蛋白质,不慎落入猪笼草瓶子里的猎物提供了最佳的蛋白质。
猪笼草溢出的香气,吸引了蜜蜂、蝴蝶、蚂蚁、苍蝇、蟋蟀、蜂鸟和各种昆虫,它们是猪笼草的美食(巨大的猪笼草瓶子可以溺毙老鼠和小猴子),也是植物的播种者。植物学家估计,近七十种动物共生或寄生猪笼草中,包括凶猛的掠食性蜘蛛和螃蟹。当猪笼草以拓荒者姿态站稳脚步时,其他动植物就淫荡凶猛地滋生了。
胡椒园曾经盘踞着老家,在高脚屋、鸡寮鸭舍和人迹压制下,莽丛绝迹。老家迁往旁边一块低洼地后,废弃的家园被莽丛占据。莽丛被一把火烧毁后,种了胡椒。胡椒园荒废后,莽丛再度铺天盖地。莽丛蔓延着灌木丛和芒草丛,野生着奇花异草,包括猪笼草。
在热带的蛮荒地,这批奇花异草无所不在。它们是炎热的西南风和潮湿的东北风刮来的,也是野鸟和蝙蝠屙下的(大型的草食和肉食动物不曾到过那块荒地)。它们是飞翔的丛林胚胎,赤道卵巢烘烤的顽种,着床在燠热和水气淋漓的热带子宫壁的野种,也是从被撕裂和蹂躏的南洋瘀血阴道匍匐而出的物种。
八十种猪笼草属中,近一半可以在婆罗洲看到,甚至只生长在婆罗洲。猪笼草实用性惊人。茎蔓是上等的捆绑素材。叶子、枝干、根须、瓶子可以用药,止血、催吐、利尿、退烧,治疗眼疾、痢疾、哮喘、消化不良、胃痛、消炎、腹泻、烫伤、高血压,瓶子里的汁液可以助产,也可以减轻妇女经痛……善用猪笼草,就像拥有一爿药房。
最实用的一面,就是解渴了。博物学家华勒斯(A. R. Wallace)的团队在马来群岛做科学考察时,瓶子里的汁液是他们最常利用的饮用水。
巨型的瓶子,可以当作烹调的锅子。
植物学家用各种隐喻式的容器形状,描述华丽而形状多变的猪笼草瓶子:杯(cups),壶(jugs),圣餐杯(chalices),葫芦(gourds),细囊(little bags),盆(pots),瓮(urns),罐(jars),水桶(buckets),高脚酒杯(goblets),啤酒杯(tankards),长颈瓶(akes),烧瓶(beakers),马克杯(mugs),酒桶(casks)……有一些隐喻是活的和血淋淋的:胃,膀胱,脾脏。一个植物学家说,猪笼草瓶子总是让他联想到两种最伟大的容器:大的像女人子宫,小的像阴阜。
在故乡,猪笼草有不少传说和迷信,有的美丽,有的恐怖。有的牵扯到生活习惯,有的遥不可及。中学在雨林露营乍见猪笼草时,伊班同学总是严肃地提醒我们:倾倒猪笼草瓶子里的少量汁液,细雨绵绵;大量倾倒,大雨滂沱、雷电交加、洪水泛滥。露营遇雨最扫兴,扎营时于是小心翼翼,深怕惹恼了雨神或龙王。伊班同学又告诉我们,长住在猪笼草繁茂的地方,小孩尿床,男人梦遗,女人月经失调。好像都和水有关。
故乡从前鸟不生蛋。鸟不生蛋的好处是原始野性,像一个不谙世事、大字不识的朴素美女。鸟生蛋的坏处是糟蹋艳俗,像一个割了双眼皮、隆了鼻、削尖了下巴、拉了皮、植了盐水袋或果冻硅胶、定期注射肉毒杆菌的妖女。
故乡现在鸟生蛋了。建商廉价买下那片胡椒园和猪笼草的荒地,盖起了水泥洋房,陌生的外地人大举进驻,虽然他们花了钱,拥有合法的房契和地契,总觉得他们像小偷,愣头呆脑的洋房就像贼寨。老家的四周,甚至出现了大盗似的大型购物场,流寇似的咖啡馆、餐厅和公司行号更不消说了。政客和大官更是以枭雄的姿态和征服者的暴戾,割据那片飞禽走兽曾经的福地。
老鹰不再盘旋天穹,大蜥蜴不再在芒草丛里和我四目交接。长尾猴和猪尾猴流连云雾弥漫的树冠层,只能从望远镜窥视它们傲慢的屁股。野猪,躲到阴暗丛林去了。
充满情欲的大番鹊歌唱,让我不能入眠的猫头鹰求偶声,烟消云散。
星星的絮语和深邃的眼眸也被光害埋葬。
比起新来乍到的贼寇,它们像天兵神将隐遁了。
午夜梦回,故乡面貌模糊神秘。
只有骑着那片飞行的丛林,像坐在飞毡上,才可能回到记忆中的故乡,就像借着东北和西南季候风往返唐山和南洋的祖先。他们搭乘的是帆船,其实是乘风而来。
记忆中的故乡,是一片飞行的、无处着床和不存在的荒原。在绵延黏稠的记忆中,被我写成不好看的小说,凑成几本卑微的小书。
《猴杯》是其中一块飞毡。
新版的《猴杯》,我做了一些更动,删去了累赘的叙述,就像帮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搓泥垢、修指甲、理发,恢复较清晰的面貌。
二十年前写《猴杯》前,心里已潜伏着一个结局。接近完稿时,觉得这个结局太惊悚了。我压抑着情绪,没有让这个结局浮上台面来。二十年后重读,发觉种种铺排和暗示,都指向那个结局。它像种子生根发芽、遍地开花,我却放了一把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