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居民财产收入核算体系研究》研究内容如下:
首章为概论,包括研究背景,增加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理论意义,增加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现实意义以及国内、国外文献综述。
第二章阐述相关理论及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古典经济学的财产性收入理论、新古典学派的财产性收入理论、马克思的财产性收入理论、财产性收入概念界定、研究内容以及研究创新点。
第三章是对贵州省居民财产状况抽样调查的分析,包括贵阳市居民财产状况调查分析、遵义市居民财产状况调查分析、毕节市居民财产状况调查分析、调查总体情况分析。
第四章分析我国现行财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包括财产性收入内涵的观点、居民财产性收入分类、我国现行国民财产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我国现存财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问题的历史原因及现实因素。
第五章阐述居民财产收入的确认,包括财产确认、财产收入确认标准、居民财产确认条件、居民财产的分类及确认、居民各类财产收入确认标准以及居民财产收入的确认。
第六章介绍居民财产收入的计量,包括计量单位、计量属性、资产计量、负债计量、利息收入计量、股息与红利收入计量、保险收入计量、租金收入计量、知识产权收入计量以及财产增值收益计量。
第七章为居民财产收入核算指标体系设计,包括财产收入核算的历史回顾、居民资产核算、居民负债核算、居民净资产核算、居民财产核算指标体系及核算表、居民收入的核算基础、居民财产收入的账户设置及核算、居民财产收入核算指标体系及核算表;
第八章提出政策建议,包括调整我国居民财产核算指标体系、调整我国居民财产收入核算指标体系以及进一步提高我国居民财产收入等措施。
《贵州省居民财产收入核算体系研究》具有以下突出特色:首先,将会计学、经济学等学科与统计学结合起来研究。在研究贵州省居民财产性收入时,运用国内外相关的经济学分配理论;在研究贵州省居民财产收入核算体系时,运用了会计学的收入确认、收入计量等,并设置相应的一级核算指标和明细核算指标来对居民财产和居民财产收入进行核算。第二,采用实地调查方法。根据研究内容,设计调查问卷,在贵阳、遵义、毕节进行实地调查,并分别对贵阳、遵义、毕节收集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进行一定程度比较后,再进行对全部调查问卷的分析。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对经济效益的认识不断提高,社会经济和社会实践不断发展,我国的收入分配理论和方式也经历了“对平均分配主义的否定”“对非劳动收入的肯定”“允许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到“鼓励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演变过程。
党的历次重要会议对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理论和方式的发展给予重要关注和阐述。除按劳分配外的其他收入分配方式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第一次被写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中。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社会收入分配方式。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标志着对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确立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可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了“鼓励多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坚持并完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益分配制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十九大报告提出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构建居民财产性收入核算体系,合理核算居民财产收入,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以增加居民财产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书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概论,包括研究背景,增加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理论意义,增加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现实意义以及国内、国外文献综述。
第二章阐述相关理论及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古典经济学的财产性收入理论、新古典学派的财产性收入理论、马克思的财产性收入理论、财产性收入概念界定、研究内容以及研究创新点。
第三章是对贵州省居民财产状况抽样调查的分析,包括贵阳市居民财产状况调查分析、遵义市居民财产状况调查分析、毕节市居民财产状况调查分析、调查总体情况分析。
第四章分析我国现行财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包括财产性收入内涵的观点、居民财产性收入分类、我国现行国民财产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我国现存财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问题的历史原因及现实因素。
第五章阐述居民财产收入的确认,包括财产确认、财产收入确认标准、居民财产确认条件、居民财产的分类及确认、居民各类财产收入确认标准以及居民财产收入的确认。
第六章介绍居民财产收入的计量,包括计量单位、计量属性、资产计量、负债计量、利息收入计量、股息与红利收入计量、保险收入计量、租金收入计量、知识产权收入计量以及财产增值收益计量。
第七章为居民财产收入核算指标体系设计,包括财产收入核算的历史回顾、居民资产核算、居民负债核算、居民净资产核算、居民财产核算指标体系及核算表、居民收入的核算基础、居民财产收入的账户设置及核算、居民财产收入核算指标体系及核算表;
第八章提出政策建议,包括调整我国居民财产核算指标体系、调整我国居民财产收入核算指标体系以及进一步提高我国居民财产收入等措施。
本书具有以下突出特色:第一,将会计学、经济学等学科与统计学结合起来研究。在研究贵州省居民财产性收入时,运用国内外相关的经济学分配理论;在研究贵州省居民财产收入核算体系时,运用了会计学的收入确认、收入计量等,并设置相应的一级核算指标和明细核算指标来对居民财产和居民财产收入进行核算。第二,采用实地调查方法。根据研究内容,设计调查问卷,在贵阳、遵义、毕节进行实地调查,并分别对贵阳、遵义、毕节收集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进行一定程度比较后,再进行对全部调查问卷的分析。
本书的主要建树如下:第一,从理论上回顾、探讨了财产性收入的理论背景和基础。从配第的劳动价值理论到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考察了国外对财产性收入的理论发展史,追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关于居民财产性收入思想的发展历程。在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对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内涵、性质、分配依据、基本条件等展开较为系统的研究回顾。第二,分析了我国现行财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财产性收入的结构、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分类,现行财产收入的统计范围与实际财产收入范围存在差别等方面分析我国现行财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包括历史因素、现实因素、市场因素、制度因素等。第三,系统地梳理了1986年以来的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核算的历史。本书从1986-1987年、1988-1991年、1992-1996年、1997-2001年、2002-2011年、2012年至今六个时段梳理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核算的历史情况。第四,提出了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政策措施。一是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所占的比重,稳定收入增长率,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物质条件,具体可采取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工薪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等措施。二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金融支持,具体可采取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加强培养专业素质较高的投资理财人员等措施。三是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政策环境,保护居民投资积极性,使其获取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具体可采取完善税收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合法财产的申报制度等措施。
本书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调查样本数量有限,在代表性方面有所欠缺;在研究居民财产和居民财产收入时没有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等等。这些尚需深入研究。
李本光,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正处级),教授,硕士生导师。1966年生,四川仁寿人。1990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研究生毕业。曾任原贵州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企管系会计教研室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大专部党总支副书记;贵州工业大学会计系党总支副书记兼副主任,书记兼副主任;贵州大学计财处处长,党总支书记。2017年获贵州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曾多次获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主要研究领域: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主要课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预算会计等。
研究成果:先后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专著2部,主编、副主编、主审、参编教材11部,主持贵州省及教育厅课题7项。主持贵州省及贵州大学教改项目4项。参加教育厅课题4项。
资助项目:贵州大学中国喀斯特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贵州大学项目(GDZT201703);贵州大学国内学科建设项目(GNYL〔2017〕002);2013年贵州省社科规划项目“贵州省居民财产性收入调查和财产收入核算体系研究(13GZYB69)”。
1 概论
1.1 研究背景
1,2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2 相关理论及主要研究内容
2.1 相关理论
2.2 研究内容
2.3 研究创新点
3 贵州省居民财产状况抽样调查分析
3.1 贵阳市居民财产情况调查分析
3.2 遵义市居民财产情况调查分析
3.3 毕节市居民财产情况调查分析
3.4 调查总体情况分析
4 我国现存财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4.1 我国现存财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
4.2 我国现存财产收入核算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5 居民财产收入确认
5.1 财产收入确认标准
5.2 居民财产的确认
5.3 居民财产收入确认
6 居民财产收入计量
6.1 计量单位
6.2 计量属性
6.3 居民各类财产计量
6.4 各类财产收入计量
7 居民财产收入核算指标体系设计
7.1 财产收入核算的历史回顾
7.2 居民财产核算
7.3 居民财产收入核算
8 政策建议
8.1 调整我国居民财产核算指标体系和居民财产收入核算指标体系
8.2 提高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措施
附录1
附录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