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提出了对稳评的法治分析,并提出其法治化重构的基本思路;在澄清稳评性质的基础上,提出了重构稳评运行体制的基本方案;提出了关于稳评效力的弹性设计模式;分析了社会稳定风险治理中的责任追究事由,并提出了纠偏的思路;分析了在稳评中借用行政许可的做法,并由此引申提出了建立类别许可制度的主张;研究了对以稳评程序为代表的行政行为审慎程序的司法审查,并提出了具体的审查标准;研究了稳评机制进入司法决策活动的可能性和基本路径,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在司法机关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构建稳评机制的具体方法;研究了个人信息在社会稳定风险治理中的利用方式及其限制。
厘清稳评法治化重构的基本思路,提出重构稳评运行体制的基本方案
林鸿潮,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兼任国家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智库专家、国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专家、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咨询专家、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理事,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集中力量战胜重大突发事件的制度优势及其法治化研究首席专家。曾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研究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的修改研究工作,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起草专家组成员。
彭浩,云南宾川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
章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治批判与转型
第二章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制的重构
第三章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效力
第四章 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链条:以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为切入点
第五章 行政许可效力的扩张:从稳评机构的资质说起
第六章 行政行为审慎程序的司法审查:从对稳评程序的审查说起
第七章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司法决策机制的路径选择
第八章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构建
第九章 个人信息在社会风险治理中的利用及其限制
附录一 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方立法的十点建议
附录二 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建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