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社会资本视角出发, 聚焦中国林产坚果产业的自身特点, 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网络理论、协同理论和S-C-P理论范式的基础上, 构建了“社会网络关系、协同治理对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效应提升”的理论研究框架, 并基于调研数据, 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扎根分析法、多案例研究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法和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等实证分析方法, 对林产坚果产业区域品牌社会网络关系的样态和演化模式及其对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效应提升的作用机理开展实证分析。
林产坚果作为重要的高经济价值农产品,其在我值中的占比逐年增加,19年产值已达到2500亿元人民币。林产坚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对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探求巩固脱贫攻坚的机制、破解农民增收难题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在林产坚果产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但目前在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建设实践过程中,由于产业内利益相关主体规模小、集约化能力不足和主体间关系复杂等原因,导致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疏于治理,从而造成某些林产坚果种植与加工主体的“搭便车”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效应提升。因此,有必要从利益相关者及其组成的社会网络关系视角探讨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效应提升的作用机理面为我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提高提供理论参考。
本研究结合中坚果产业自身特点,分析由利益相关者构成的社会网络关系在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中的作用机理。研究首先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社会网络理论,分析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关键利益相关者及其构成的社会网络的关系特征。其次通过对样本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的协同治理活行全面系统的探索性分析,厘清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的内容、模式和条件一步阐释利益相关者构成的社会网络关系在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活动中的作用,并提出初始模型和初始命题。然后在探索性案例分析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借鉴S-C-P范式提出“社会网络关系、协同治理对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效应提升”的概念模型与研究假设,并基于调查问卷和访谈数据,选用因子分析、多元回归和中介效应检验等方法探究社会网络关系对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和区域品牌效应提升的影响,揭示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在社会网络关系与区域品牌效应提升中的中介效应。后,通过构建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同时结合嵌入性案例分析,解析了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效应产生与演化机理,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效应提升对策。研究发现:
(1)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及其构成的社会网络关系具有明显的动态性与开放性特征。林产坚果区域品牌除了具有利益相关者规模小和多元性特征以外,也表现出在区域品牌治理活动中的角色随着利益相关者群体间的熟悉程度和品牌建设任务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而导致由利益相关者构成的社会网络关系的紧密程度,关系质量和关系持久性的变化一步分析发现,利益相关者构成的社会网络关系在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创建发展过程中表现出自组织特征,在利益相关者间资源交万的其础上该计合网终关恋结构是开放且动态变化的,并受到利益相关者间熟悉程度的影响。
(2)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的协同治理活动内容主括任务治理与组织治理两个方面,并且随着利益相关着在林产坚果区城品牌协同治理活动的,形成了产品创新网络和营销创新网络两个社合网络关系本研究通过探索性案例研究发现,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实现路径主要有两条,即以政府为的自上而下的协同治理路径和以种植加工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下的自下而上的协同治理路径。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作为嵌人壮合例终中的经济行为,受利益相关者之间资源交互与情感交流的双重影响,因此,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利益相关者协同治理的实现并非基于正式契约,括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的关系契约。
(3)由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产品创新网络关系、普销创新网络关系与协同治理
(契约治理和关系治理)和林产坚果区城品牌效应提升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契约治理与关系治理在“社会网络关系——林产坚果区城品牌效应提升”中都充当了中介的作用。通过比较协同治理初期和经验期多元回归系数的变化可知,利益相关者产品创新网络关系对契约治理、关系治理和协同应的影响程度间而增加。而利益相关者营销创新网络关系对型约治理、关系治理和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效应提升的影响程度间而降低。
(4)将协同学“嫡”的概念引入系统动力学方程解析了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效应产生与演化机理,同时结合嵌入性案例研究一步证明了社会网络关系质量提升可以在较长区间内保持较高的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效应。
基于研究成果提出了农产品区城公用品牌效应提升的对策,具括: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协同治理应该从利益相关者社会网络关系治理和区域品牌任务治理实现两个方面展开;重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利益相关者网络化管理;明确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协同治理主体的权责;加快构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协同治理的激励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协同治理机制。
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一)研究背景
(二)问题提出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方路线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五、研究创新
第二章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一、概念界定
(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二)林产坚果区域品牌
(三)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
(四)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效应
(五)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社会网络关系
二、理论基础
(一)社会资本理论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三)协同理论
(四)社会网络理论
(五)治理与联盟治理理论
(六)S-C-P范式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区域品牌利益相关主体的研究
(二)区域品牌形成机制的研究
(三)区域品牌效应的研究
(四)区域品牌管理的研究
四、国内外文献述评
第三章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的社会网络关系
一、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关键利益相关者识别
(一)研究方法
(二)数据选择与收集
(三)实证结果
二、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社会网络关系样态
(一)社会网络关系构建
(二)社会网络关系样态
三、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社会网络关系测度
(一)社会网络结构测度
(二)利益相关者中心度测度
四、本章小结
第四章社会网络关系在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
治理中的作用机理
一、研究方法
(一)扎根理论分析法
(二)多案例分析法
二、案例选择
(一)案例选择标准
(二)案例选取
三、数据来源与收集
(一)样本案例数据收集
(二)补充数据收集
四、数据编码
(一)开放式编码
(二)轴心式编码
(三)选择式编码
(四)理论饱和度检验
五、研究发现·
(一)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内容
(二)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实现路径
(三)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实现条件
六、初始模型与初始命题
七、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A调查问卷
附录B访谈提纲
附录C《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品牌强农的意见》
附录D《林业品牌建设与保护行动计划(17-年)》
附录E《中品优势区管理办法(试行)》
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一)研究背景
林业产业在我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宋维明和杨超,)。全业带动50多万人就业,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或脱贫。山区贫困人口纯收入的%左右来自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地区超过50%。林业产业已成为许多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据9年全国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产值达到2万亿元,占林业产业产值的比重超过50%,其中,林产坚果类产值达到2500亿元,其占比仅次于林产水果,是公认的高经济价值农产品。消费升级的到来,为林产坚果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前景。我国的板栗、核桃和苦杏仁产量在世界上都居于前列,其中苦杏仁产量位居世界,核桃的产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此外,我国的榛子、扁桃和开心果等林产坚果也有一定的产量(张晓梅和董妹琪,19)。因此,增加以林产坚果为代表的经济林产品生产供给,为市场提供天然、营养、和高品质的林产品,既能够满足消费升级背景下居民对高品质林产品的消费需求,又能够有效提高农民的收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从产业化发展的角度来看,林产坚果产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过程中,需要不断其发展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提高林产坚果产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的综合竞争力,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大力构建发展强势林产坚果区域品牌(伊红德,18:宁攸凉等,21)。通过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的效应带动区域产业向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发展(王兴元和朱强,17)而实现在提高林产坚果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提升当地林产坚果产业的“双循环”建设(陈林,21:郭先登,21),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国际上很的案例和经验已经充分证明。通过发展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既能满足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又能经济林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宋琦媛和耿玉德,21)。
开展林产坚果区城品牌建设,也得到了相关政策的支持,截至目前括《中共中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等在内的部门规章25条,行政法规34条,各部委条文超过了600条。其中,、自12年起,所颈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除14年外,每年都将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作为重要内容在文件中提出。17年原为着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快林业品牌建设,专门成立了林业品牌工小组,并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林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林业品牌建设与保护行动计划(17-年)》。19年中国品牌建设会发布了《关于开展19年林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年国家
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部、国家和等共同印发了《中品优势区管理办法(试行)》等品牌建设专项文件。以上文件均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品牌作用,形成推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与保护的机制,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农业竞争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属于公共品牌,其在创建投入、使用,收益、处置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由全体利益相关行共同治理(王兴元和张鹏,12;熊爱华和邢夏子,17)。虽然,目前我国已经确定了地理标志品牌、农产品优势区品牌和生态林产品品牌等与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相关的评定体系,但是地理标志品牌、农产品优势区品牌和生态林产品品牌等只是政府引导下的区域品牌,并不代表区域品牌全体,市场当中还存在大量的非政府主体引导下的区域品牌(刘丽,16)。除此之外,由于作为区域品牌载体的“产品”自身的异质性特征,使区域品牌培育工作表现出明显的产品之间或行业之间的差异性。通过调研还发现,在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建设实践过程中,由于利益相关主体规模小、集约化能力不足和主体间社会关系复杂等原因,导致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疏于治理而造成“搭便车”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品牌效应提升不明显。那么,如何实现基于林产坚果产业的区域品牌治理?此外,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的利益相关者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是如何表现的?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又是怎么影响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的?更重要的是,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协同治理行为,是否可以对林产坚果区域品牌的效应提升产生正向作用?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关乎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关系到当地林产坚果产业内广大农户增加收入、企业增加利润和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显然,对上述问题需要从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利益相关者协同治理行为及其社会网络关系的分析中寻求答案。而社会网络关系作为社会资本的重要维度(蔡起华和朱玉春,17),利益相关者可以在个体或集体行动中获得和利用嵌入在社会网络关系中的资源(李明贤和周蓉,18:李朝柱等,)。因此,本研究从林产坚果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借鉴社会资本理论、网络理论、协同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等,首先对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利益相关者及其构成的社会网络关行分析,再通过探索性案例分析方法对林产坚果区域品牌协同治理活动及社会网络表行分析,然后在S-C-P范式(“结构(Structure)-行为(Conduct)-绩效(Performance)”范式)下,构建了“社会网络关系、协同治理对林产坚果区域品牌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