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十分经典和重要的叙述学理论著作,赵毅衡教授思考近三十年之作品。就我个人而言,岁月能花在思考此种问题上,也是一生之幸。
◆一部跨学科研究非常实用之工具书。明白了小说的叙述学原理,就可以比较清楚地进入电影学、传媒研究、传播学乃至文化学研究领域。反过来说,没有叙述学的基本知识,做这些研究就有可能犯一些沙上建塔的常识错误。
◆简明理论辅以丰富的古今中外文学作品实例,学术性与可读性兼具。
◆对于文学批评而言,本书稿中提到的批评超越距离,当是眼下最可取的、最理想化的批评模式,大部分读者仍然困于约定俗成的价值体系之中,并不自觉地被其同化,成为小说的俘虏。如何打破这种局限性,突破单一价值体系的制约,不仅是文学发展的主题,也是本书稿留给读者和创作者的挑战。
◆新民说典藏版,陆智昌装帧设计。
初版自序
这本书,实际上不是我的博士论文,而是我在准备博士资格考试,以及准备论文时做的笔记读书笔记,心得笔记。笔记做多了,还没有动手写论文,这本不大的书自己成形了,时间是一九八五年的夏天。
我记得伯克利铺满阳光的街道通向澄蓝的海滨,傍晚时分,雾气会从海湾卷上来,沿着街上的树列往前推进,而从海里爬出来的我,则开着我那辆二手车,赶在翻卷的雾前面回到宿舍:从后视镜里可以看到,雾气的前锋翻着滚着,像一群猫的鬼魂,奔跑着抓我的后轮这真是个奇特的经历。为什么翻开这本稿子,就想起伯克利的街道,雾中的花树?很可能写这本书本身是我一生罕有的快乐经验:没有分数之谋,方帽之谋,稻粱之谋,也没有什么人等着看,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快乐,想通一个问题后,那种爽然,那种触类旁通的乐趣,以后再也没有体验过。
叙述学实际上是个条理相当分明的学问。只要把头开准了,余下的几乎是欧几里得几何学式的推导从公理开始,可以步步为营地推及整个局面。在人文学科中,这样的好事几乎是绝无仅有(可能语言学会有类似情况),尤其是,这样一门再清晰不过的学问,一百多年来有那么多名家,写了那么多的书,却要等到二十世纪下半期,到七十年代后,这门学问才渐渐成熟。而作为其出发点的几条公理,竟然要到八十年代才有人点破,而公理中的一条最基本公理,我觉得我自己的体悟,可能比旁人更为清楚。
这条公理就是:不仅叙述文本,是被叙述者叙述出来的,叙述者自己,也是被叙述出来的不是常识认为的作者创造叙述者,而是叙述者讲述自身。在叙述中,说者先要被说,然后才能说。
说者/被说者的双重人格,是理解绝大部分叙述学问题的钥匙主体要靠主体意识回向自身才得以完成。
由此,出现本书拗口的标题。
这条原则,我认为的叙述学第一公理,其他学者可能表达方式不太相同,也有相当多叙述学研究者可能一直没有说清楚。我个人觉得巴尔特和托多洛夫有几次差不多把这个问题点透了,但是英语国家的学者,或许是英语本身的简略特点,也许是英语学者难以摆脱的经验主义(一个自主的主体,是经验的前提),似乎没有关注这层道理,这个自身分层自身互动的道理。
困难在于,叙述学没有一个欧几里得。它是反向积累的:先有很多学者研究个别题目,例如视角、意识流、作者干预、不可靠叙述,等等,然后有一些结构主义者试图综合成一个个体系,然后有许多后结构主义者试图拆解这些体系,只有到这个时候,公理才被剥露出来。本书的讨论得了后瞻的便宜,才有了一个貌似整齐的阐述。
从这个意义上来回顾,的确叙述学这门似乎并不复杂的学问,也只有依托当代文学/文化学的全部成果,才可能精密起来。首先是詹姆斯、伍尔夫、普鲁斯特、契诃夫等人创造了现代小说,实践远远地走在理论之前,才在本世纪初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小说技巧的讨论。但这只是叙述学的前历史。叙述学是二十世纪的文学文化理论大潮(很多人认为二十世纪是理论世纪,文学理论比文学创作成绩更大)的最具体实用的产品: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索绪尔语言学、布拉格学派、新亚里士多德学派诸家群起;六十年代结构主义积富而发,直叩门扉;直到后结构主义符号学,以人类学术思想提供的最精密分析方法,登堂入室。所有这些学派无不关注小说的叙述(以诗为分析基型的英美新批评,也数次试图把他们的理论系统使用于小说叙述),把它作为分析其他人类传达活动文化活动的范式。
骄傲睨世的巴黎知识分子群体,竞争激烈的美英大学才子,如此多强有力的头脑倾注精力于此,必然有所原因。明白了小说的叙述学,就有了一套最基本的工具,并不复杂却十分犀利的工具,就可以比较清楚地进入电影学、传媒研究、传播学乃至文化学。反过来说,没有叙述学的基本知识,做这些研究就有可能犯一些沙上建塔的常识错误。
我这么说,并非危言耸听。我发现大学生研究生经常犯叙述学错误,往往使整篇用功写的论文失据,甚至专家们堂皇发表的文章,甚至参考书,甚至教科书,也会出现想当然式的粗疏。惟余不信,本书中会举出一些例子。
我不想说叙述学是什么了不起的学问。应当说,叙述学谈的看来是一些很浅显的分析工具问题,要弄清楚却还是需要动一番脑筋。尤其是,许多批评家似乎认为福斯特《小说面面观》、布斯《小说修辞学》等比较容易读的前符号学叙述学著作,已经解决了全部问题。基于此而写出的整本小说研究,往往理直气壮地重复他们的错误,已经被后来的叙述学家说清了的一些错误。因此,系统地学一下叙述学(或补一下叙述学课),或许对每个专攻文艺学的学生有好处。
有鉴于此,我重新拿出这本书稿,希望至少有一部分读者会觉得有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愿意把此书收入海外中国博士文丛,对此,我非常感激。必须说清,此书并非博士论文。倒不是怕鱼目混珠:本书的讨论很实在(我的书都写得很实在,以至于有不少朋友认为我没有学会西方学术语言,这是极高的夸奖),我对此书没有什么可惭愧的。我是怕引出误会:博士论文,至少在西方写博士论文,不能如本书这样扫描,搭建一个学科论辩虽可以展宽提高,题目必须紧窄合体。博士论文,是一种学步,哪怕有飞跑能力,也得从慢走开始。此话我向自己的学生重复过无数次,在此再重复一次。不过此书确实是为博士论文做准备而写的,因此,也不算离题吧。
不管博士论文与否,都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
赵毅衡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新版自序
这本小书,作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已近四十年。四十年前,我四十多岁,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博士,但丝毫没有感到自己是个老童生。有那么多书要读,有那么多问题要想,兴奋还来不及,哪里还会感到与周围的同学有年龄差别呢!这本书在初版时还有个兴高采烈的自序,欢呼在文科中竟然找到了一个逻辑层层推进的严密学科,从此不必再以说巴黎腔的玄语为荣了。
这本书的书名是《当说者被说的时候》,略显奇怪,当时还带来了风波。当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编辑,被社长在年终大会上当着全社批评:有人出的书标题极其怪异,叫作当说者被说的时候,不通之甚!社长抖搂火眼金睛,编辑受了委屈。如今过了二十多年,我对此愤愤不平似乎小气挨不得批评,实则是因为这是叙述学的关键,而这个关键至今还没有被充分理解:叙述行为能叙述一切,就是无法叙述叙述行为本身,叙述行为实际上比被叙述出来的文本高一个层次。正如一面墙上有告示此处不准贴告示,此告示违反规定吗?不,它首先要被告示出来,才能进行告示。哪怕叙述者(无论是真人还是被委托的人物)说我这就寄我即刻发幕在落下,他说的依然不是了结叙述的叙述行为,而是被叙述的内容。
原因是,叙述不是符号的简单堆积,而是构成了一个可以被接受者读出合一的意义和时间向度的文本,简明说,就是一个说故事的符号集合。由此,就必然落进所有集合的根本问题:自指悖论。
正因为叙述的出发方式是个悖论,叙述理论的展开也必然充满悖论。说者需要被说才能存在,才能说出叙述,这个关键点摆上了这本书的封面,但讨论中却没有充分说透,只是讨论了说者无所不在的种种痕迹。究竟叙述行为本身,如何才能被说出来呢?即说者究竟如何才能被叙述出来呢?
此事我思考了二十多年,到二〇一三年出版《广义叙述学》时才说出了叙述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即从中国小说《镜花缘》开始的回旋跨层。我最早著文分析晚清小说中大量的此种手法时,有的学者告诉我说这只是作者写糊了。这是可能的,小说作者不需要有叙述学的知识,只是有样学样。但一旦把研究对象扩大到所有的叙述,尤其包括演示叙述(如戏剧、相声等)或用新媒介记录下来的类演示叙述(如电影、电视,甚至当下的抖音直播等)时,回旋跨层造成的逻辑破损会得到演示叙述的同框效果修补,至少让观众感官上觉得可以说得通,这样或许部分回答了说者如何被说这个难题。
尽管如此,在此书的原序中,我的欢呼叙述学实际上是个条理相当分明的学问……在人文学科中,这样的好事几乎是绝无仅有,恐怕是太乐观了。叙述学并不如几何学那样整齐。几何算式处理已经抽象为概念关系,记录与人无关的变化,总结其规律的是科学报告,是科学/实用的陈述。而叙述必须卷入人、人物、人群,卷入他们的生活经历,一旦卷入人,我们就会发现有种种复杂变异,种种歧义。即便人的行为不得不遵循社会文化的规训,人的思想也不受边际与规则的拘束,尤其是当叙述成为艺术,想象力就朝边界狂奔。叙述学当然要有抽象范畴的论说,但叙述本身的生命力在于人世间的实践,必然冲破藩篱,进入尚未测量的领地。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二〇一一年接受了广义叙述学课题,两年后的二〇一三年即很快交稿出版,不是因为我写得快,而是因为从写《当说者被说的时候》开始,我已经思索了近三十年。这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重版,我还是保留这个曾被某社长点名批评的书名,不是我不谦虚不尊重,而是这问题的确需要好好理解。叙述的本质性内在矛盾,依然是这个老问题:叙述行为为何不可能被叙述出来?如果竟然被瞥见,又是什么原因?
就我个人而言,岁月能花在思考此种问题上,也是一生之幸。
赵毅衡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