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茅盾文学奖颁奖词: 《你在高原》是“长长的行走之书”,在广袤大地上,在现实与历史之间,诚挚凝视中国人的生活和命运,不懈求索理想的“高原”。张炜沉静、坚韧的写作,以巨大的规模和整体性视野展现人与世界的关系,在长达十部的篇幅中,他保持着饱满的诗情和充沛的叙事力量,为理想主义者绘制了气象万千的精神图谱。《你在高原》恢宏壮阔的浪漫品格,对生命意义的探寻和追问,有力地彰显了文学对人生崇高境界的信念和向往。
自 序
自然,这是长长的行走之书。它计有十部,四百五十万言。虽然每一部皆可独立成书,但它仍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系列作品。在这些故事的躯体上,跳动着同一颗心脏,有着同一副神经网络和血脉循环系统。
在终于完成这场漫长的劳作之后,有一种穿越旷邈和远征跋涉的感觉。回视这部记录,心底每每滋生出这样的慨叹:这无一不是他们的亲身所历,又无一不是某种虚构。这是
自 序 自然,这是长长的行走之书。它计有十部,四百五十万言。虽然每一部皆可独立成书,但它仍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系列作品。在这些故事的躯体上,跳动着同一颗心脏,有着同一副神经网络和血脉循环系统。
在终于完成这场漫长的劳作之后,有一种穿越旷邈和远征跋涉的感觉。回视这部记录,心底每每滋生出这样的慨叹:这无一不是他们的亲身所历,又无一不是某种虚构。这是一部超长时空中的各色心史,跨越久远又如此斑驳。但它的主要部分还是一批五十年代生人的故事,因为记录者认为:这一代人经历的是一段极为特殊的生命历程。无论是这之前还是这之后,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这些人都将是具有非凡意义的枢纽式人物。不了解这批人,不深入研究他们身与心的生存,也就不会理解这个民族的现在与未来。这是命中注定的。这样说可能并没有夸张。
它源于我的挚友 ( 宁伽 ) 及其朋友的一个真实故事,受他们的感召,我在当年多少也成为这一故事的参与者。当我起意回叙这一切的时候,我想沿他们走过的每一个地方全部实勘一遍,并且给自己制订了一个必要落实的、严密的计划:抵达那个广大区域内的每一个城镇与村庄,要无一遗漏,并同时记下它们的自然与人文,包括民间传说等等。当时的我正值盛年,并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个豪志,又将遭遇怎样的艰难。后来果然因为一场难料的事故,我的这个实勘行走的计划只完成了三分之二,然后不得不停下来。这是一个难以补偿的大憾。
因为更真实的追求才要沉湎和虚构,因为编织一部心史才要走进一段历史。
我起意的时候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我动手写下第一笔的时候是八十年代末。如果事先知道这条长路最终会怎样崎岖坎坷,我或许会畏惧止步。但我说过,那实在是盛年的举意,用书中的一个人物的话说,即当时是——“茂长的思想,浩繁的记录,生猛的身心”——这样一种状态下的产物。
萌生一个大念固然不易,可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要为它花去整整二十年最好的光阴:抚摸与镌刻的二十年,不舍昼夜的二十年……
我是一个五十年代生人,可对这一代,我仍然无法回避痛苦的追究。这是怎样的一代,你尽可以畅言,却又一言难尽。仍然是书中的一个人物,他这样谈到自己这一代:
“……时过境迁,今天它已经没有了,是的,显而易见——我是指那种令人尊敬的疯狂的情感。每到了这时候,我又不得不重捡一些让人讨厌的大词了。因为离开它们我就无法表述,所以我请求朋友们能够原谅……时代需要伟大的记忆!这里我特别要提到五十年代出生的这一茬人,这可是了不起的、绝非可有可无的一代人啊……瞧瞧他们是怎样的一群、做过了什么!他们的个人英雄主义、理想和幻觉、自尊与自卑、表演的欲望和牺牲的勇气、自私自利和献身精神、精英主义和五分之一的无赖流氓气、自省力和综合力、文过饰非和突然的懊悔痛哭流涕、大言不惭和敢作敢为,甚至还要包括流动的血液、吃进的食物,统统都搅在了一块儿,都成为伟大记忆的一部分……我们如今不需要美化他们一丝一毫,一点都不需要!因为他们已经走过来了,那些痕迹不可改变也不能消失……”
作为这些人中的一员,我更多的时候是将一切掩入内心。因为我知道:你尽可以畅言,却又一言难尽。
最后想说的是,我源自童年的一个理想就是做一名地质工作者。究竟为什么?我虽然没有书中一个人物说得那么豪迈——“占领山河,何如推敲山河”——但也的确有过无数浪漫的想象。至今,我及我的朋友们,帐篷与其他地质行头仍旧一应俱全。
我的少年时代,有许多时候是在地质队员的帐篷中度过的。我忘不了那些故事和场景,每次回忆起来,都会沉浸在一些美好的时光中。
这十部书,严格来讲,即是一位地质工作者的手记。
这是一个深入阅读的时代吗?当然不是。可是我要终止这二十年的工作吗?当然不能。
可是如此的心灵记录,竟然也需要追逐他人的兴趣?连想一下都是亵渎。
我耗去了二十年的时光,它当然自有缘故,也自有来处和去处。
作者于2009年12月16日
第 一 章
童话和城堡
1
人的心中常常滞留了一个童话——它最初不知是从哪儿进入的,不知是来自梦幻或其他,反正只要印上心头就再也排遣不掉,它就一直在那儿诱惑我们。比如一说到“童话”两个字,我的脑海中就会呈现出一幅清晰明亮的图画:走啊走啊,疲惫干渴地穿越一片无边的荒漠,近乎绝望时眼前会突然一亮——豁然开朗的谷地里出现了清泉绿地,大树亭亭,一处处尖顶楼阁爬满了青藤,精巧别致、楚楚动人……因为一切都是在困顿煎熬的跋涉中突兀发生的,所以直看得人目瞪口呆,掩口失声。这当然不会是实实在在的人间——起码不是我们经验中的那个人间。而人间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大家太熟悉了。人喊狗叫的嘈杂,烟尘和泥泞,寒酸和拥挤……
那个童话无论多么遥远,多么飘渺,也还是充满了诱惑。
是的,所有的童话中都有城堡,有奇妙的故事。那些故事曲曲折折,惊险或最终有惊无险:老狼和狐狸,真正的魔鬼,仙女和王子,以及这一类纠缠一起的、或有趣或可爱的动物和人物。人有时真想变成这其中的某一种东西,哪怕是一棵植物也好,目的就为了有机会亲历那个童话,生活在那样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里。如果能够这样,人的一生真是死而无憾啊!
可惜童话就是童话,谁想把它复原,把它移植到现实生活中来,那差不多等于是痴人说梦,仅仅止于幻想而已。
可是我这会儿却要多少冒点风险,要言之凿凿地说出,我就经历了这样的一个童话——那儿真的有城堡,有仙女和恶魔,有它应该具有的一切,特别是有那样的一些惊险故事。我敢说这全都并非虚拟,虽然它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如同梦幻,但确实是发生过的。总之经历了这样一些事情以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许多童话般的奇迹在人间也会真实发生,问题是我们愿意不愿意承认它们,愿意不愿意直接地、大胆地走进它们当中。
如何识别存在于人间的活生生的童话,第一眼的印象,即最初的发现至关重要。如果第一次就看走了眼,一切麻烦也就接踵而至,接下来的许多奇迹很可能会视而不见。我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的,而是在后来一点一点晓悟品咂出来的。我只能说自己当时仅仅是一个幸运者,是有那样的机缘而已。也就是说,我不过是碰巧看到了,然后一下惊呆在那里,所谓两眼直勾勾地站着,口不能言手不能举,惟有压住了心中的一个惊叹。
接下来就是稍稍平静一下自己,一点一点地往前走、走过去……就这样,一直走进了那个童话当中。
不错,我们的整个故事,起码从外部看起来要很像童话的样子:具备一部迷人童话的所有元素,比如茵茵草地上的城堡、一片足以藏住许多意想不到的古怪故事的蓊郁。这可不是说说玩的,因为谁都知道在当今这个世界上,要找到这样的一个地方比登天还难。
当时我还十分年轻,头发又浓又黑闪闪发亮,唇上刚长了一层茸茸,整个人稍稍瘦削却又筋道道的,总之正是处在有能力干许多坏事和好事的那样一种年纪。记得那天我背了个大背囊——这套行头以后我还要一再说到,因为它是我的一件随身宝物——站在一座残破丑陋的城市街巷上,十分空虚和无聊地四处走动张望着。这座城市可是第一次踏进来啊,可怎么看怎么像是踏进了一片似曾相识的旧地,眼前的一切全无生气,全无新鲜感。类似的城市好像在哪儿见过,我读书的地方,还有我去过的一些人烟稠密之地,它们的模样大致都差不多。它们之间的不同,不过是有的大一些有的小一些,有的旧一些有的新一些,有的像刚刚摆放的一堆火柴盒,簇新然而单薄,好像一阵大风都能哗啦啦刮倒。眼前的这座城市大而陈旧,名声不小,这会儿看上去是多么大的一摊子啊,它深不见底,十二级飓风刮一年也吹不干净。脏是不用说了,几乎看不到一棵像样的大树,满街的坑坑洼洼,积水和污泥,杂物和垃圾尘土,这都是再自然再熟悉不过的了。那种充斥在街道上的喊叫啊,那种城市里才有的长声大喊啊,纵横交织,高一声低一声,有时急切有时凄凉,让人无望而沮丧。我站在那儿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惊魂未定,当时在想,怎么办啊,我从现在开始大概就得在这样一个地方长期待下去了。沮丧,可是没有办法,这就是我的命,一个青年无足轻重的命。我的到来,对于这座无边的混乱之城而言是无所谓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可是对于我个人则不同,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是在哪里生活一辈子、能不能快乐生活的大事。
当时我刚刚从一所地质学院毕业,志向不大也不小。比如想干一番规模不大的事业,想围绕自己打小就有的一些爱好奋斗一番;更具体的,是想拥有自己的一处住房,这住房不必很大却需要安安静静,不透风不透雨。当然了,还想找一个好姑娘。这最后一个问题其实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了,因为我刚刚不久因失恋而备受折磨——这事儿现在最好连想也不要去想,这是丧魂失魄的事儿,就让它快些过去吧。为了这事我已经死过一回了——真是折磨人啊。可是未来呢?那位未来的好姑娘难道就藏在这座乱哄哄的城市里?她到底什么模样?一切都说不准,这会儿绝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像个书呆子一样从书上画报上抄一个人模子,然后对号入座,那样最后吃亏的还是我。我心里只是想,这个适合我的好姑娘只要从眼前一过咱就会知道:嗯,就是她了。是的,真正的好姑娘别想从我眼前浑然不觉地溜掉,我只要一眼就会把她识别出来。这就是我的本事。这个本事并没有因为自己备受生活的煎磨而丧失,也没有因为在这类事情上的可悲遭遇而稍有改变。真的,我是一个对异性异常敏感的家伙。我这一生必将因此而饱受熬煎。没有办法,这同样也是人的命。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我被证明自己的许多烦恼都来自她们。我有时恶狠狠地对自己说:你这个正人君子啊,就不能安分守己一些吗?你也准备学别人那样,当一个色鬼吗?我在许多时候已经笑不出来了,无法在这一类问题上使自己幽默起来。因为痛楚深深地刺伤了我,早已无暇顾及其他。我有时甚至只想痛定思痛地独自待上一会儿,只想痛改前非,在一万次的自责中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好人。可惜这一切远非说说那样简单。真的太难了,我已经无可救药。我既是这样的一个青年、中年,还会是这样的一个老年。我甚至想,自己会在缠绵病榻的时候,在最后的时刻,来不及忏悔。
我说过,我刚刚进入这座城市的时候只是个身材单薄的青年,一个胸廓厚度不足二十公分的可怜巴巴的毛头小子。他人从外表上可能一点也想不到,就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内里还贮存了不少能量哩,有时可谓野心勃勃。他虽然赤手空拳,可最好不要随便招惹他。初来乍到,有些事情想好了,更多的事情却根本没谱。就像走在这些陌生的街道上一样,边走边看,又失望又新奇,探险之心很重,但许多时候肯定要摸着石头过河。
刚来这座城市的夜晚,我想的事情可真多啊。想来想去,想得最多的还是怎样开始一场有模有样的、货真价实的爱情。没有爱情不得了。年轻人没有爱情,身处这样干燥单调的一座城市,那简直就没法活下去。爱情是沙漠里的甘泉,这话一点都不假。夜晚想想爱情这一类事,该是多大的慰藉。想的时候无非有两个方向,一是向后看,二是对未来的展望。向后看没什么好的,大半是沮丧,是揪心的疼痛与惋惜;展望未来则没有尽头,那里面各种可能性都有,而且总是尽可能想得好一点。比如说,人人都想逮到一个仙女。可见童话在任何时候都诱惑人,最后也许还要折磨人、害人。
我没事了就在这座城市里徘徊,身上背了那个大背囊。它里面的古怪物件可真不算少,夸张一点讲,它足足装下了我二十多年的历史。我这二十多年大约相当于一般人的八九十年吧?也许任何人的青年时代都是这样的自命不凡?反正我那时想的就是这样,自己在二十左右岁里已然经历了人生的一切,知道了一切,历尽沧桑,具有了老翁的心智,阴谋家的狡猾,以及厌恶和舍弃不用的、强梁大盗那样的一堆坏心眼。任何时候,只要把这个具有职业特征的大背囊一背,大半生的宝贝也就尽在其中了。背上它出门心里踏实。人人都有爱好,我的爱好真的是这个背囊——它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以后我会一点一点抖搂出来的。这会儿只是背着它闲荡,因为初来乍到嘛,总得摸摸四至,找找边界,看看这座莫名其妙地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市里到底有什么蹊跷和奥秘、有什么花花肠子。看来看去也不过是这样,不过是让我在心里失望、继而稍稍惊叹:天哪,这么多人怎么有本事花了这么长的时间—— 一千多年呢——在平地建起了这么丑陋的一座城市?这得克服人类多少爱美之心、起码的洁癖,还有人所共知的那点自尊?看看吧,这座显而易见要与之长期厮守下去的城市,自己竟然没法去袒护和爱惜它一点点,简直找不到这样的理由,因为到处是飞扬的尘土和垃圾,是乱哄哄的一切。我在拥挤的人流里喘息,穿过大喊大叫的市场,绕过矮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屋组成的斜巷,踏上所谓的广场。不少地方都在开膛破肚,头上包了毛巾的民工弯腰屈背进入沟底,远看只有新土一下下扬出来,让人想起某种掘土的啮齿类动物在忙个不休。
我没有目的地往前,到了什么街区也不知道。这里大致全都一样,街道和两旁的楼房色调以及样式全都一样。而且,我记得自己看过的其他城市,那些地方与这里也大同小异。怪不得现代人越来越多地在人生之途上迷失,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所要面对的客观世界没有什么独特的标记,到处都差不多,以至于你弄不清自己走到了哪里又来到了哪里,找不准自己的方位。就这样走着走着,全然不知自己身在哪个街区,只记得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早就阴着,但照例没有雨。我拐出一个巷子踏上一条弯弯的马路,顺着马路又走了半个多钟头,一抬头,就看到了足以影响一生或半生的那个地方。
老天,这儿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人间童话!
那会儿好像天刚刚放晴,明亮的阳光正好打在前边不远处的一片树木和草地上,浅红色和棕色的小楼在树丛后面闪闪烁烁;像教堂和城堡似的尖顶耸立着;再远一点好像还有小湖,有溪流……到处都一片静谧。天哪,这是到了哪里?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又揉,直直地盯住。没有错,烂漫迷人的一切就在前方不远处延伸下去,既是这座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显得如此突兀,二者简直是格格不入。
2
那会儿我害怕以后再也找不到它看不到它了,长时间大睁双眼盯住,也许还因为惊异而面色苍白。我甚至怀疑这就是一种白日梦?或者是在沙漠中连续奔走的人看到的海市蜃楼?我踌躇了一会儿,开始向路人打听起前边的那片亮灿灿的地方到底是哪儿?被打听的人看看前边又看看四周,转脸看我时满脸狐疑,最后吐出令人再也不会忘记的三个字:橡树路。
就这样,我第一次听到了这三个字,并且马上意识到它是一座城市里最晦涩最响亮的名字。接下去我又往前走了一段,然后真的看到了一个路牌。不错,上面写了这三个汉字。很旧的牌子。不过我端量这三个字的时候在心里做了更正,心想前边那很大的一片分明不是一条路,也不是一条街,准确点说应该是一个城区。
从那一天开始,我知道了这个城市里有那样一个奇妙之地,它既不合情理却又真实无误地存在着。我得说,这是我一生中所看到的一座城市中最不可思议、最突兀的地方,它美丽得让人惶惑,让人心上发紧。我忍不住要快点深入它的内部,不过还是耽搁了一段时间。因为在这样做之前先要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像一切初来乍到的人一样,我由于担心莽撞,免不了还要小心翼翼地、进一步地寻根问底。
原来这片奇异之地在二百多年前就已经存在,当时属于外国人,所谓的“租界”。而后又几易其手,原有的地盘扩大了一倍,建筑群落的风格却改变不大。二百年啊,这段时间不长不短,可以想象它换了多少茬主人,多少人在这里逍遥过。当时这里的街道上长着不少高大的橡树,据说那不是租界的人栽的,而是原来就有的,建城的人一眼看上了它们,就在这儿筑窝并依此而得名。二百年过去了,威风凛凛的大橡树早已不像当年那么多了,倒是添了不少其他树种。原有的橡树被喜欢杀树的人斩掉不少,剩下的一些都成了爷爷辈,留下来讲述往昔。没有大树的城市是自卑的城市,没有古建筑的城市也会自卑。可是后来占据这座城市的人有个邪癖,最愿砍杀树木,见了大树分外眼红,那些大橡树也就纷纷遭殃了。再后来幸亏居住在橡树路的人改变了一点主意:起因是一棵百年老树倒地时砸毁了一间厨房,还险些伤了正在做饭的老太太。权高位重的主人害怕大树精灵作祟,或嫌伐得光秃秃的城区缺点什么,嫌大热天院子里没有荫护,骄阳似火也很难熬,也就一个指令下去,砍伐马上停止了。
二百年下来,总是一些特别的人物住在橡树路,他们换了一茬又一茬,一拨赶走了另一拨。每一拨都死赖着不走,以至于有时不得不动枪动炮赶他们。胜者免不了要流血,要死许多人,所以说要住在这样一个地方可不容易,须花上血的代价。这是硬碰硬的、一点都不能含糊的。关于那些拼死打斗的范例,史书上记载得太多了,简直是汗牛充栋。总而言之,橡树路是由不同国家的人花了二百年的时间、断断续续建成的一座童话般的城堡,一个奇迹,它的每一株草、每一棵树都是鲜血浇灌的。这样说不仅毫不夸张,或许还嫌不够呢。因为二百年来关于它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有的还是腥风血雨的故事。至于这种残酷的争夺是否值得,那就要深入进去,亲眼看一看它的模样才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