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呈现了WHO烟草制品管制研究小组于2013年12月在其第七次会议上达成的结论和给出的建议。在第七次会议期间,研究组审议了四份受会议特别委托而撰写的背景文章,分别阐述以下四个议题:①包括潜在降低暴露量产品在内的新型烟草制品;②无烟烟草制品:研究需求和管制建议;③降低引燃能力的卷烟:研究需求和管制建议;④烟草制品有害成分及释放物的非详尽优先清单。本报告第2~5章分别阐述这四个议题,在各章结尾处给出研究组的建议;第6章为总体建议;第7章阐述烟草管控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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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会引起吸烟与健康、烟草化学以及公共卫生学等诸多领域研究人员的兴趣,可以为从事烟草科学研究的科技工作者和烟草管制研究的决策者提供权威性参考,还对烟草企业的生产实践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前言
WHO烟草制品管制研究小组(TobReg)a被授权向WHO总干事提供给予成员国关于烟草制品管制的科学合理、有依据的建议。与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第9条和第10条一致,TobReg识别用以管制构成重大的公众健康问题并为烟草控制政策带来挑战的烟草制品的方法。
烟草制品管制对于烟草控制至关重要,得到WHOFCTC第9,10,11条规定的支持。管制通过对烟草制品制造、包装、标识和分发的有意义的监督服务于公众健康目的。用于实施条款的科学原则在每一条款描述的管制实践之间产生协同强化效应。
烟草制品管制包括通过测试、测量和强制披露结果来监管其成分和释放物,以及包装和标识。烟草制品生产和执行烟草制品设计、成分和释放物的规定,以及它们的分发、包装和标识等都需要政府监管,以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化工消费产品的监管通常在审查其相关风险、可能暴露量、适用类型和生产商的营销信息等之后进行。许多行政区要求生产商根据产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和标识,以控制有害成分或限制该产品的广告、促销和赞助。
TobReg审议了与烟草制品管制相关主题的科学依据,并识别了填补烟草控制管制空白的研究需要。TobReg由国内和国际上产品管制、烟草依赖治疗以及烟草成分和释放物实验室分析方面的专家组成。作为WHO的一个正式实体,TobReg通过总干事向WHO执行委员会报告,以引起成员国对TobReg在复杂的烟草控制领域,即烟草制品管制方面工作的关注。
TobReg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4~6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讨论的主要问题是针对WHOFCTC缔约方会议(COP)第五次会议(韩国首尔,2012年11月12~17日)上向WHO提出的要求:
监测并密切跟踪新烟草制品的演变情况,包括可能“改良风险”的制品,并向缔约方会议报告任何相关发展;
针对背景文件(文件FCTC/COP/5/9附件3)第12节有关仍需研究的有烟和无烟烟草制品致瘾性(依赖性倾向)方面的内容开展一些活动;
监测和研究降低点燃倾向卷烟方面的国家经验和科学发展;
确认可能会减少有烟和无烟烟草制品毒性的措施,介绍支持此类措施有效性的证据以及缔约方在此事项方面的经验,供缔约方会议审议;
编纂,向缔约方提供以及更新烟草制品有害成分和释放物的非详尽清单,并就缔约方可如何**利用此类信息提出意见;
就《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公约第9条和第10条实施准则的部分案文》所建议的措施撰写实况报道草案;
继续对用于检测和测定卷烟成分及释放物的分析化学方法进行验证,并报告进展情况。
继这一要求之后,会议还委托撰写了一些背景文章。此外,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向所有成员国提交的一次性烟草制品调查,收集了关于新型烟草制品和降低点燃倾向的卷烟可得性和管制的信息。有90个国家答复,占世界人口的77%左右。
本报告侧重于四个TobReg已发布明确建议的主要议题:新型烟草制品、无烟烟草制品、低引燃倾向卷烟和烟草制品有害成分和释放物的非详尽清单。作为新型烟草制品讨论基础的背景文章收录在本报告中(附录1),关于添加氨以增加烟碱向大脑传输的行业实践的背景文章作为本报告附录2。在其第八次会议上,TobReg将审议的主题定为“通过降低卷烟烟碱释放量至不会引起或维持成瘾的水平来降低卷烟的潜在致瘾性”,因为对这一主题的讨论尚未得到完全一致的研究和监管建议。这份在2013年12月第七次会议上讨论的背景文章作为附录3提供给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
本报告还包括一个评论,该评论是基于TobReg的先驱之一,NigelGray博士独立撰写的一篇关于烟草烟气管制及现状的文章,该文章是在2013年的第七会议上提出的。不幸的是,Gray博士在2014年12月20日去世,享年90岁。b因为其内容和目标的重要性,TobReg成员一致推荐收录Gray博士这篇深思熟虑的评论,还一致认为Gray博士是公共卫生和烟草控制领域的领导者和远见者。TobReg希望本报告中的结论、建议和咨询说明能够有助于成员国实施WHOFCTC的产品监管条款。
2.包括潜在降低暴露量产品在内的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需求和管制建议
2.1 引言
2.2 2014年WHO烟草制品调查结果
2.3 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2.4 研究需求
2.4.1 监测
2.4.2 风险评估框架
2.4.3 营销与消费者认知
2.4.4 风险披露
2.4.5 管制问题
2.5 管制建议
2.6 参考文献
2.1 引言
本报告的这部分是基于WHO委托的一个背景文章(附录1),该文章作为2013年12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WHO烟草制品管制研究小组(TobReg)第七次会议议题的讨论基础。
2000年以来,多种多样的新型烟草制品类型和技术进入世界市场。根据WHO,除了含有烟草以外,“新的”或“新型”烟草制品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个:
应用新的或非常规的技术,例如使烟草汽化进入肺部或卷烟滤嘴中使用薄荷丸。
上市不足12年的产品类型;包括可溶烟草制品。
上市已久的产品类型,但市场份额在按传统不使用此类制品的区域中增加,例如无烟烟草制品被引入原本不具有此类制品的国家。
营销制品或发表文章的目的是在营销该制品时能够声称这些制品有潜力减少接触烟草烟雾中发现的有害化学品。
一些新型产品被设计用于口服,如可溶烟草制品和美国制造的“snus”[1-3]。其他的大体上是改良的卷烟,可能包括特殊处理的烟草、新型滤嘴或传输吸入烟草的新方法(如在一个较低的燃烧温度或通过加热而不是燃烧烟草)[4–6]。至少有一些新型产品反映了行业减少有害烟草或烟气成分暴露的努力,且一些隐含或具有明确健康声明的新型产品已上市。行业研究表明,不久的将来可能出现更多的新型产品[7,8]。
新的烟草制品和类型及其独特的物理或化学特性可能会改变消费者对有害和致瘾的烟草成分的暴露。这些变化的结果,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都很难预测。新型产品的特性和任何相关的健康声明都可能会增加它们的致瘾性和吸引力,从而促进持续使用。即使一个新型产品相对传统卷烟具有较少毒性,其可能作为吸烟的附属物来销售或使用,为一些人提供无法吸烟时临时缓解烟碱需求的手段,从而延缓这些人的戒烟[3,9]。新型产品也可能吸引新用户,包括可能本来不会开始吸烟的青少年[2,3]。为了充分解决新型产品相关的公众健康问题,所有可作为一种促进戒烟手段,引起开始使用和烟草成瘾或通过双重使用维持吸烟的产品,都应受到管制,以使收益**化和危害*小化,包括含有烟草的和不含烟草的产品。
监控新型烟草制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系统方法有助于指导烟草控制并评估其潜在的公众健康影响。评估新型和潜在低危害烟草制品的基本原则需要考虑成分的实际暴露和摄入量、针对产品的行为调整、营销手段、消费者的观念和模式及使用人群[5,10]。
2.2 2014年WHO烟草制品调查结果
一份关于无烟烟草制品、电子烟碱传输系统、低引燃倾向(RIP)卷烟和新型烟草制品c的调查于2013年被送往所有WHO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