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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研究
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开始在我国正式实施,新《预算法》的修订与颁布不仅标志着我国预算管理体系的进一步深化,也为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相比于1994年的旧法,新法结合当下实际,对是否允许地方政府进行发债与如何将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的问题进行了全新的阐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经过几年的施行,新《预算法》在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己然起到了一定的成效,据财政部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 70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的隐性债务风险依旧不容忽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仍然是举国关注的核心问题。
本书在新预算法背景下全面分析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及时反馈地方债务状况,并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有利于完善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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