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我国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陈光中先生深情回顾其九十多年人生经历后完成的口述自传,由陈夏红历经三年采写并整理完成。陈光中1930 年生于浙江永嘉。改革开放之前,他在历史和政治的惊涛骇浪中浮浮沉沉,有时卑微如蝼蚁,有时坚韧似金刚。 改革开放之后,年过半百的陈先生枯木逢春,致力于在学术界立功、 立德、 立言。 机缘凑巧,则执掌学务,为公共学术事业开拓疆土;功成身退,则回到书斋,潜心治学,通过一本本专著、 一篇篇论文,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和人权保障事业殚精竭虑。他的成长经历,恰恰与中华民族历史上波诡云谲的一段历史重叠。 作为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泰斗,他乐于看到自己的学术观点转化成改革措施,但不会为了自己的观点被采纳而曲意迎合。 这种风格, 使得他的学术视野具有开放、 前沿的一面,高瞻远瞩,立意高远; 也有 “接地气” 的一面,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这本《陈光中口述自传》,将详尽展示陈光中先生人生的关键篇章和主要细节,其成败得失颇值得后来者学习借鉴。
陈夏红【整理】【中国】【现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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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陈夏红,甘肃岷县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 曾协助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完成口述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著有《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政法往事:你可能不知道的人与事》《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风骨:新旧时代的政法学人》《企业破产法评注》等作品。
陈光中【口述】【中国】【现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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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1930年生,浙江永嘉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长期担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史和国际刑事人权法的研究。在七十多年学术生涯中,为培养法学人才,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等,做出重要贡献。
第一部分 青少年时代
第一章 幼年记忆003
出生日期的“秘密” 003
两个第一之争004
文言文的启蒙005
第二章 家族杂记007
陈氏家族007
父辈008
叔父陈素农009
为抗战捐躯的远房堂哥陈光启012
远房堂哥陈光初013
第三章 我的父亲母亲014
父亲侧影014
母爱如山015
父亲是温州和平解放的有功人士017
父亲自杀021
家庭出身有问题022
父亲平反记024
第四章 中学时代025
考入济时中学025
从永嘉县立中学到浙江省立温州中学030
高中立志当教授032
课余爱好拉二胡033
为什么报考法律系? 034
情系桑梓036
第五章 大学阶段039
1948 年的高考039
在中央大学只上了半年040
寒假之后的转折041
刑事法的启蒙042
在中山大学思想开始转变043
亲历广州解放045
取缔“剃刀门楣” 048
入团049
考取北大转学生050
在北大学习050
北大学习风气十分浓厚053
北大乐团的二胡055
担任北大团刊编辑056
第六章 在广西参加土改057
法律系全员出动参加土改057
为什么土改? 057
担任北大法律系土改团副队长058
集中培训闻枪声059
土改的过程060
成为土改工作的骨干060
土地改革对我的思想触动很大061
给朱德写讲话稿062
留校063
第七章 北京政法学院的人生小辉煌064
院系调整064
第一份工作是担任副班主任066
第一次上课, 定下一生的专业068
前往中国人民大学旁听苏联专家授课069
为苏联专家楚贡诺夫担任助手070
楚贡诺夫这个人071
开始学俄语071
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072
苏联专家: “我亲自带陈光中试验副博士” 075
小荷才露尖尖角077
证据法史上早期的学术辩论078
评上讲师080
沉重的政治包袱081
第二部分 曲折
第八章 整风与反右085
酝酿085
旁观整风086
我的三点看法087
同领导的一番对话088
批判钱端升的来龙去脉090
我对钱端升的批判092
道歉、理解和原谅093
我生怕被划成右派095
第九章 国家新阶段, 人生曲折期098
从刑诉到历史098
政教系新来的历史老师099
对我国刑法史的早期梳理100
第十章 “四清” 运动前后102
山雨欲来风满楼102
“四清” 分为两个阶段103
北京政法学院参加“四清” 104
“四清” 对我是一种解脱106
第十一章 “文革” 杂记108
在校门口遭遇“文革” 108
校园思见录109
我是“文革” 中的逍遥派111
学校局势已经全面失控112
为大串联加入政法兵团113
“革命大串联” 的末班车114
一张老照片引发的审查116
第十二章 “五七干校” 掌勺记118
北京政法学院停办118
到安徽办“五七干校” 118
在安徽的日常情况120
炊事班亲历记120
副食厨师122
住在“五七干校” 124
今后是拿笔头, 还是拿锄头? 124
北京政法学院被撤销125
第十三章 广西七年127
想去河北, 去了广西127
广西大学也有辉煌校史128
广西大学中文系的创建129
在中文系讲授中国近代史131
从近代史到哲学史132
跟风“批林批孔” 运动133
编写《桑弘羊的故事》135
人在广西, 心系北京137
广西大学第一批副教授138
广西生活漫记139
第十四章 回京与返岗: 人教社、社科院与北京政法学院142
回京的转机142
调到人民教育出版社144
铺垫146
编写“中学历史” 教材147
解放思想, 冲破禁区, 一切从历史实际出发149
对《中国历史》课本的修改151
入党一直是我政治上的追求152
开始在北京政法学院兼课154
从人民教育出版社到社科院法学所155
在社科院法学所的短暂经历156
第三部分 学术与人生
第十五章 行政学术“双肩挑”: 研究生院副院长的经历163
主管教学和招生163
别具特色的研究生导师组164
《刑事证据理论》的出版168
应约写《中国古代司法制度》170
重修中国古代司法史173
第一本刑事诉讼法教材背后的“无名英雄” 175
编著《外国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一书176
纯粹去当官, 我不去177
第十六章 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前前后后179
“超龄” 副校长179
常驻昌平180
主持学校行政工作181
当校长的感觉不太好183
第十七章 海峡两岸法学界“破冰之旅” 交流186
时代大背景186
共襄盛举187
组建大陆法学家代表团188
成立临时党支部188
记者招待会是第一场考验189
两岸法学家面对面研讨191
台湾地区学者访问大陆194
“道是无形却有形” 197
陪同章孝慈去桂林祭母200
章孝慈突发意外203
第十八章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的经历205
前奏205
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206
首届诉讼法学研讨会的交流208
时代性与大方向210
中国法学会《要报》与《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213
想下未能下, 一干23 年215
“刑事附带民事” 217
为什么没有独立的行政诉讼法学研究会? 218
换届218
创设中青年优秀成果奖219
荣获终身成就奖220
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作用222
我的领导影响力223
第十九章 1996 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225
“一日七法” 225
1979 年《刑事诉讼法》最主要的问题226
前期研究与论证229
酝酿233
回响235
委托238
集结号239
欧洲调研考察240
起草243
修改建议稿244
激辩与共识245
征求意见稿250
专家建议稿的出版250
盛况空前的刑事诉讼法国际研讨会252
诉讼法学年会聚焦《征求意见稿》254
冲刺257
我和王汉斌的沟通258
最后的细节261
广受关注262
亮点264
实施前夕267
“三结合” 方法的成功269
余韵270
第二十章 开眼看世界271
刑诉领域需要改革, 更需要开放271
在日本第一次接触资本主义272
再去日本278
松尾浩也印象281
福特基金会与我国刑事诉讼法283
巴黎一月286
英国参访记288
中德刑事诉讼法学高端论坛294
德国同行杂记298
海外漫记300
国际交流收益很大303
“红皮书” 英文版在美国出版305
第二十一章 推动国际公约刑诉条款的国内化309
研究重点转移到国际人权公约309
指导思想310
建议我国尽早批准相关人权公约313
国际人权公约与刑事司法314
对于中国是否批准过于乐观319
跨境犯罪与反腐败320
成绩斐然324
《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反腐败325
第二十二章 我经历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328
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序幕328
我看《监察法(草案) 》: 从“陈五点” 到“陈八点” 329
监察法的宪法根基336
监察机关应该接受人大监督339
“尊重和保障人权” 应写入《监察法》343
“留置” 之争347
留置中的律师介入349
《监察法》通过354
监察机制改革与“以审判为中心” 355
《监察法》应与《刑事诉讼法》协调356
第二十三章 我所理解的民主与法治362
国家治理现代化应符合时代的内涵和要求362
我国走向现代化的标准363
法治以民主为前提366
保障言论自由就是要有包容性367
完善的辩护制度是国家民主法治发达的重要标志367
通过写作促进国家的民主法治370
第二十四章 我的“动态平衡诉讼观” 372
缘起372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 程序与实体并重373
刑事诉讼的目的: 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378
刑诉真实观: 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相结合381
证明标准之争: 追寻关键事实的唯一性391
公正与效率的关系395
动态平衡诉讼观要义397
第二十五章 我的司法改革观403
推动司法改革是我的学术人生的主线之一403
司法改革应该遵循基本司法规律405
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406
以审判为中心, 理顺公、检、法的关系409
完善辩护制度412
统一刑罚执行体系414
奉行无罪推定原则416
坚持证据裁判原则, 严格实施非法证据排除417
审判中心与庭审实质化改革419
规范大案、要案的办理420
遏制司法系统内部的行政化倾向422
司法绩效考评制度亟待改革423
塑造高素质、有权威的司法官424
科技时代的刑事司法425
联合发文纵论司法改革426
我们的观点被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公报采纳427
第二十六章 严防力纠冤假错案: 从行动到主张439
聂树斌案: 一案两凶, 谁是真凶? 439
《焦点访谈》的倾向性440
聂树斌案的“五大疑点” 442
聂树斌案的法医视角447
呈送给最高人民法院的“会议纪要” 457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459
为聂树斌案再审提供专家意见461
聂树斌无罪! 463
冤假错案平反不易464
聂树斌案应当载入史册465
张志超案的背后468
陈满案473
我参与冤案平反都是自愿、自发的474
冤案是最大的司法不公475
如何严防冤案的发生? 476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机制480
强化证据规则是防止出现冤假错案的关键保证482
第二十七章 学以致用: 我的治学经验484
毕生笔耕不辍484
学术的独立性与引领性486
推进改革是学者的责任486
这一生留下什么? 488
文章不写半句空489
为文之道: 宏观与微观490
当官不忘治学492
我的“高产” 秘诀493
天赋和勤奋都很重要494
我的学术研究主要是写文章495
在校博士生发表文章的要求应取消或降低496
学术与课题497
参与编辑《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 498
第二十八章 桃李天下, 学有传承501
执教一辈子501
创建全国诉讼法博士点502
我的第一届学生505
35 年, 124 个博士506
全国三大诉讼法第一位博士都是我的学生507
合作撰写论文508
支持学生有不同的学术见解511
合理处理和学生的观点分歧513
指导博士论文要尽早抓、从严抓516
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519
因材施教520
我希望学生能够多读书522
我十分支持学生出国524
陈氏学堂525
两代校长的佳话527
陈光中诉讼法奖学金528
第二十九章 我的家人531
新婚燕尔531
家有儿女532
缅怀张一宽534
重组家庭535
我家的情况536
参考文献539
一、图书539
二、论文544
整理手记553